原文恕刪!!
版主在我激烈反應後立刻有人為您溫馨的送上其他能將我水桶的備份檔
案將我繼續水桶,這實在無法讓人不懷疑是否刻意報復。
當然你 可以用保護檢舉人的名義發表這種我無法求證的證據,我既然無
法求證當然也沒有證據說是你刻意為之,因此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可以
同意你的要求向你道歉。
本人kidd168 向 GreenChamber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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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s505015版大也質疑你卻沒做錯事的情況下以往的推文都被你給搜查
並且PO出,我實在無法想像你所說的沒有刻意搜尋我們的推文且是面無表情的
執行執法工作(笑)。
最後,版主一直再提這次事件的時空背景與以往不同卻無法改變這件事的本質
與過往沒有差異,而一直避重就輕。最後還是淪為棒球版的判決為你一人所言
而定,我認為最後還是沒有改變此事件的任何事情。
最後,我為版主在此次大賽所做的判決感到失望,許多因謾罵的人並沒有指名道
姓卻被水桶;例如與我同篇判決的
噓 oldzen: 垃圾守備 (單純覺得守備糟糕不行?)
噓 banbantone: 每年都只有這垃圾可以派嗎 (有指誰嗎?)
比起那接直接罵教練團西瓜的至少沒有直言是誰,難道罵人西瓜不算汙辱人嗎?
就如果之前推文的;你可以罵人87、我不可以罵智障,他可議罵西瓜、我不能
罵白癡 ? 如此判決我實在是不以為然...
翻查版上幾位版主過往誤判或是判決無法使人信服的案例也不少,版主若是無法
勝任大可讓賢,最後祝您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