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Monkeys版hong1126版主 水桶判決

作者: wpj09 (柏融大王)   2017-06-22 18:46:36
※ 引述《hong1126 (ⒽⓄⓃⒼ①①②⑥是喵)》之銘言:
: : 呃...那個留言是附註而已欸
: : 就是解釋如果富邦贏了對爪有利而已
: : 完整意思是 如果贏了就會對爪爪有利
: : 我不太會貼上推文所以我用截圖的
: : 其實我到每個版都會發言
: : 目前算是猿迷
: : 但也不算完全支持
: : 對其他隊也會加油支持
: : 但我絕對不是爪迷
: : 到爪版留言都是好玩而已
: : 我也會到各個版留言啊
: : http://i.imgur.com/X1Cnlbo.jpg
: : 像是這個推文
: : 哪有爪迷會說自己三連亞...
: : 我不要求解除水桶了
: : 希望版主能還給爪迷一個清白
: : 謝謝~
: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你是爪,為何對號入座呢?
: 你不是猿迷阿,猿隊比賽,你幫別隊加油
: 還說你是猿迷?
: 順帶一提
: 而且你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富邦板,還引戰被水桶?
: 我甚至合理認定你是反串吸仇恨值的
: 對了,我又手癢回你文了
: 其實我可以不用理你的,怕你不甘心,好心回你一下
: 本隊認定標準就
: (1)透過板主認定你不是吱迷+(2)引戰鬧板=違反第三條
: 你兩項都符合,就沒啥好說的了
: 溝通完畢 請小組長裁示。
: 接下來我就不回文了
我說過我不奢求解除水桶了
我只希望您別把我''類似''象迷和我在象版的言論當作證據
多放一些在其他版的證據
希望您別特別強調有關爪的言論
讓留言的人仇爪
希望我們能理性溝通
謝謝~
然後我還是要說一下我不認為我的留言鬧版
如果把被水桶的留言改成推 然後打''我覺得會處罰太嚴重''
其實意思是一樣的
說不定這樣就不會被水桶
而且我認為我的言論沒有鬧版引戰只是評論
然後我對我的言論感到抱歉
如果有下次
我會當個真心支持的球迷
也謝謝您的管理Monkeys 版
以及撥出時間回文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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