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板 st900278 水桶判決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7-11-17 08:05:05
該板規為檢舉的追溯期 檢舉一文為10/30
故沒有違反
無法改判
本人回應完畢,交付後續程序進行。
以上
※ 引述《WinXD ( )》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當事板主:st900278
: 簡述事由:
: #1Q3PLgu4 的水桶公告中,本人違規時間為10/28日,根據棒球板規D-1寫明:
: 「違規追溯期為一個禮拜,板主刪文不受此限」,違規的文章現在都還查的到
: 沒被板主刪文,然後10/28日的違規,卻在今天11/16日都已經過了半個多月才水桶?
: 那追溯期一個禮拜這條是寫什麼意思的?還是有哪裡搞錯了?
:   
: 溝通訴求:
: 如果確實超過追溯期還被水桶,連板規都搞不清楚的板主應該下台、解除水桶,並
: 向公告文內所有超過追溯期還被水桶的板友道歉
: 檢附證據:
: 水桶文:Baseball #1Q3PLgu4
: 板規:Baseball #1K3k0K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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