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依據你所提出之疑慮以下說明
判決主要是以我在 22:44 提醒你後
你在 22:48 分回應
[不要不回覆主題挑釁喔 嘻嘻]
此回應如單純提醒,則不予處理
但你於此文句後加上[嘻嘻],則充滿挑釁意味
並依據你在前述回應上之言論
[記憶力真好能記這種小事本人好榮幸~
希望你生活不無聊]
[你哪位?記得我一言一行可我不記得你]
[還記得我嗎? 你們好厲害 彷彿生活中沒其他事要記要進行。]
[就感動啊 居然還有人會截圖搜文記得我。我吃飽太閒也不會這樣照顧網路酸民 嘻嘻]
認定為挑釁引戰
故以
B-2 引戰判例
且在出桶後半年內再犯
以
C-5 加重條例處分
本篇留言的使用者,都是針對於你前次與版上討論時的文章與推文表達意見
並無強烈的爭吵,故不構成 B、引戰罰則 內的任意項目
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