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Monkeys版主 puda判決(簡易判決)

作者: FrostMaiden (Nikita300 入手)   2020-07-08 23:53:23
※ 引述《ithanhunt (虎之助)》之銘言:
: 1.您檢附的證據是在棒球版
: 開酸你來我往 這也是雙方進桶的原因 本該如此 棒球版的判決我覺得公正合理
: 2.但在您猿版 您處置水桶的公告下 貴版版友(二名)先認為爪迷亂版 然後開酸
: 我只是質疑問為什麼都要往爪迷身上抹 事實也證明您公告水桶的對象非爪迷
: 但您沒有任何處置
: 3.整個推文下來 我哪裡引戰不安分或講話 前後推文看下來 貴版版友甚至人身攻擊了
: 但您沒有任何處置
簡易判決:
1.版主提供證據明確,所以海巡的部分沒問題。他版的文章也會列出參考依據之一。
2.即便在他隊隊版有酸文,非常駐該版球迷若亂入討論,甚至主持正義,基本上就
可以視為引戰了,這個部分再重申一次,棒球隊版是具有特殊性的討論空間,畢竟
版主得維護自家球迷的討論空間和權益,所以海巡的部分只要有佐證的證據,外加
使用者討論內容有引戰的可能,組務這邊就會認定是海巡。
判決:
維持版主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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