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只想知道幾件事
1.你9/5桶我 結果拿9/13的截圖反駁?
這是甚麼先射箭再畫靶的判決模式嗎?
還是身為板主職能夠如此恣意妄為?
要討厭我個人可以
但做為一個板主
是否也應該做好查證以及不受個人情緒判決的本分呢?
會嘲諷陳禹勳本來就無關猿隊
而是其個人常常在網路上的挑釁言論在棒球板眾眼中本就受到質疑
據我了解 不滿其言論的猿迷也是大有人在
https://www.ptt.cc/bbs/Monkeys/M.1600055678.A.B8B.html
(詳見該文,質疑陳禹勳、支持球團提告陳禹勳的板友也不在少數)
這樣您都不桶 難道有符合您個人的宣判標準嗎?
我就想問,嘲諷陳禹勳的行為
究竟算不算鬧板?
2.
所以照我申訴文所說
你要擴張解釋「非本隊球迷」的概念我沒意見
畢竟這是可以預見的(我還可以拿出票根跟LM時期的周邊)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本人之言論哪裡有故意鬧板、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其一呢?
想請問hong1126板主能不能幫我涵攝一下?
又或是如hong1126在回應文所言
我不是正常討論的板友?
究竟是不樂見球員受傷的本人我不理性討論
還是原水桶文底下那些嘲諷郭阜林選手酒駕行為的人更不理性呢?
不然這樣私自目的性擴張板規 恣意侵害他人於板上發言權
是否符合板主職責?
3.
再按照我申訴本文
本人希望每個球員都能夠在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打球
帶給球迷精采的比賽以及場上表現
這點同我在他隊隊板發文亦有提到
https://www.pttweb.cc/bbs/Lions/M.1600271715.A.21C
4.
最後
本人實在不苛求每個人須有完整的答辯、論述能力
惟hong1126的判決明顯違反明確性原則
構成要件的判斷上更是有重大瑕疵
回應上又未針對我的兩點質疑做完整回覆
僅草草提出「水桶後發生的事情」作為判斷基礎
(更不用說陳禹勳本來就受各隊球迷的非難,包括部分猿迷)
論理上、邏輯上都難以服眾。
若hong1126真是時空旅人並能提出能預知我一周後言論之證據,我欣然接受此判決。
但若其提不出證據,恕本人難以接受如此情緒性、不符合程序與審查邏輯的判決。
此外,至今本人仍未收到hong1126的回信
以上,望小組長明查。
※ 引述《hong1126 (ⒽⓄⓃⒼ①①②⑥是喵)》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HBwMc7I.jpg
: 上圖已經很明顯你就是吱酸
: 不多作解釋,溝通完畢
: 隊板只歡迎正常討論的板友
: 沒特定支持對象的的人來激怒其他版友的人,一律視為海巡
: 小板主,我這邊已經溝通完畢
: 不再回應
: ※ 引述《currykukuo (陳菊濕汗)》之銘言:
: : 英文板名:Monkeys
: : 當事板主:hong1126
: : 簡述事由:
: : 本人於2020/9/5 獅猿賽後於Monkeys板上討論文對於觸身球事件表達看法
: : 本人認為 觸身球本即涉及運動員運動生涯
: : 當事人郭阜林球員受到多次觸身球
: : 情緒出現起伏在所難免
: : 於是在 #1VKw2nmx(Monkeys) 文章推以下文字
: : 噓 currykukuo: 被打三次不能火大喔 笑了 09/06 00:42
: : → currykukuo: 職業生涯因為被砸而毀誰要負責 09/06 00:42
: : 後 Monkeys 板主 hong1126 於 #1VKwAb-Q (Monkeys) 宣告本人遭到永久水桶
: : 並設定10年水桶時間
: : 該文提到本人係因該板板規 A-15 受罰
: : A-15板規如下
: : A、發文/推文規範(紅底為發文處分/綠底為推文處分)
: : 15.海巡條款,經查為非本隊球迷故意鬧版、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者
: : ● 罰則 永久水桶
: : 關於本項板規之認定 本人認為應至少有兩項要件
: : 1.非本隊球迷
: : 2.故意鬧板、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其一
: : 首先
: : 1.本人觀看中華職棒已至少有十年 近年偏向支持各隊
: : 惟仍以桃猿為主要支持球隊,除去年冠軍賽外,今年亦有多次主場進場紀錄
: : 於Monkeys板亦有多項情報、賽後BOX整理文可證本人對於樂天有相當之關注
: : 退一步而言,若hong1126板主欲以本人同時關注他隊事務作為宣判理由
: : 亦不符合該板板規A-15所稱之「非本隊球迷」
: : 關於要件之適用恐有錯誤之虞。
: : 2.本人之發言係基於保護球員之立場,
: : 球員職業生涯寶貴,上場機會難得,
: : 相信縱非個人支持球隊,亦沒有人希望有人因為場上事務葬送職業生涯。
: : 本人於該文僅係希望Monkeys板板友莫因郭阜林選手場下行為,
: : 模糊當天在場上受到傷害之事實。
: : 就A-15板規而言,
: : 更無鬧板、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
: : 該言論亦無傷害到任何板友,以茲言論即處以永久水桶,恐過於嚴苛。
: : 此外,本人於9/11即發信至hong1126信箱請求水桶詳盡說明
: : 至本文撰寫時仍未收到任何回信與解釋。
: : 溝通訴求:撤回判決
: : 檢附證據:
: : ┌─────────────────────────────────────┐
: : │ 文章代碼(AID): #1VKwAb-Q (Monkeys) [ptt.cc] [公告] 海巡水桶清單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nkeys/M.1599316645.A.F9A.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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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發文/推文規範(紅底為發文處分/綠底為推文處分)
: : 15.海巡條款,經查為非本隊球迷故意鬧版、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者
: : ● 罰則 永久水桶
: : #1VKw2nmx(Monke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