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版主,原來您水桶我不是看我當下的言論,而是根據過往的推文來做裁定?
您呈現的推文,都是當下比賽球員發生嚴重瑕疵的氣話,有些甚至是跟版友爭論的噓文也拿出來當作證據?
怎麼不翻出我對陳傑憲之前瘋狂失誤,破口大罵,但我一直都支持陳傑憲,這也叫反串嗎?
您說(考量過往發言再考量你推文之後引起的一番吵鬧
甚至還害底下他人無辜牽連被戰到)
原來支持一個球員要無時無刻都不停的支持才不是反串?
再來其他人戰起來關我何事? 更何況那篇文底下也沒有激烈爭鋒
而且版主您自己就在底下推文
hankwu: 安迪別氣了 是不是反串刻意鬧的大家都心裡有數啦
是不是就證明了您已經先入為主的定我罪了呢?
就算就算
您今天如果要緊縮LIONS版言論 那是不是應該先公告說明反串標準?
舉個例
#1W-Jhlxm
噓 GaryCrawford: 沒有高國慶 怒噓
噓 GaryCrawford: 對啊 派Kevin 不如派高國慶
→ GaryCrawford: 高國慶至少還會碰的到球
→ GaryCrawford: 然後就
如果您用反串引戰這種罪名來處理我,那這個這麼明顯的反串卻沒有處理?
版主,我想請教您,標準究竟在哪裡?
我希望能夠取消水桶,並在Lions版公告判罰標準,若之後有抵觸那無話可說
而不是用這種,因為看你過去的推文 因為引起其他版友爭論這種理由。
懇請明察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