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棒球板★哥一詞 為何有人被桶有人不桶

作者: TRosenthal (DavidFreese)   2021-09-05 12:39:13
※ 引述《ParkChanWook (想被星街用大腿夾著頭T轉)》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板主名單:NSJ911005/TRosenthal
: 討論主旨:使用"★哥"一詞者到底算不算違規?
: 討論內容:
: 在這兩篇公告 #1X3IeYEF (Baseball)、#1X3J6e_8 (Baseball)
:
: 使用★哥的鄉民 都被水桶了
: N板也明確表示"請勿亂寫一通妨礙版友閱讀 否則B-17-4"
:
: #1Wp5E7GL (Baseball_BM) 、#1WqVo3AA (Baseball_BM) 的討論中
: 也認定★哥一詞屬於妨礙閱讀 會違規
: 但我向兩位板主寄了檢舉信 #1XCCFZB8 (Baseball) 下方推文
: 推 yoiverson: ★哥 09/02 20:33
:
: 卻不見板主處理
: 但T板主明明處理了我信件中另一件檢舉案
: N板主也在板上處理其他違規文章
: 為何唯獨對★哥一案視而不見呢?
您好,★哥一詞並不是禁詞,故單純使用並不會被罰
而您所提到的二位判例,第一位是於文章中大量使用,違反板規B-17-4
但該條僅限於文章,並不規範推文;另一案則是完全跟該詞無關,是用
B-17-5的挑起爭端水桶
故您檢舉之僅於推文使用該詞的檢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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