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XWV46ZD ]
作者: Bignana (雲行無常紀忘憂)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宣判] hateOnas 申訴 beauty板主群 案
時間: Wed Nov 3 10:16:33 2021
裁定:請板主撤銷警告,並於三日內公告。
說明:
申訴人業已卸任,板主不適合於公告要求申訴人要面對過往擔任板主的言行;
使用者自然可以評價前板主擔任板主時的言行是否得當,
但並不是板主透過公告來作為警告的依據。
再者,本公告恐侵害站規所規範的檢舉權人之權利。
本案請板主三日內公告取消其警告,本文轉錄予板主群。
※ 引述《hateOnas (如果我這次猜拳猜輸了)》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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