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heema (出清全新專櫃保養八折起)
2010-06-21 23:56:51各位都看到了 試用文和交易文投票結果幾乎是一面倒
故自2010.06.22 00:00起 全面禁止上述兩類文章 說明如下
下列板規於近日內修改至置底板板規全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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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禁止交易文 包含文章內.推文.簽名檔
於上述三區塊內提及下列事項者
首次觸犯板規處以 7天水桶
二次觸犯板規處以14天水桶
三次觸犯板規處以永久水桶
合購=>徵求主購、徵求團員
代買=>徵求代買、徵求託買
交換=>徵交換美容保養商品、禮券、兌換券、點數、折價券
贈送=>主動贈送實體的產品以及百貨公司或是購買通路店家提供的點數
如試用包 正品 二手品或是百貨公司的點數
例外:保養品牌折價券、折價點數、集點數,限分享品牌會員點數
2.全面禁止試用產品心得文/無意義之產品發表文 於文章/推文/簽名檔
簡稱寫手條款
定義 由廠商/行銷公司/公關公司/廣告公司主動/被動提供商品或發送邀請
或者經由特定方式篩選受體驗者/試用者
於約定 使用者需撰寫特定型態文章(心得/提供感想)
於各大網路論壇及個人部落格 作為對價
達成品牌或者商品曝光之特定行銷目的 無論是否收取特定報酬 皆屬之
若犯上述行為者 列入疑似寫手名單
首次觸犯板規處以14天水桶
二次觸犯板規處以28天水桶 文章視為廣告文 劣退
三次觸犯板規處以永久水桶 文章視為廣告文 劣退
請各位部落客務必注意上述罰則
勿觸犯板規以免帳號權益受損
另外 推文及簽名檔有誘導讀者點選特定網址觀看且具行銷目的之嫌
則
首次觸犯板規處以 7天水桶
二次觸犯板規處以14天水桶
三次觸犯板規處以永久水桶
3.若板友收到廣告信件且與美保產品/服務有關者
可直接向站方投訴檢舉廣告信並且通知美保版主將該帳號永久水桶
4.不管是不是廠商 如欲徵求產品試用者/模特兒 請洽wanted板
如違反此項規定 則
首次觸犯板規處以14天水桶
二次觸犯板規處以28天水桶
三次觸犯板規處以永久水桶
被處水桶者 到期日起須主動發通告信件給版主群 請求解除水桶禁令
否則版主群不會主動解除
以上
如有疑問 可在推文反映或者來信版主群
我們都會解答的~
BeautySalon版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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