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新增4-5、修訂6-1、6-2(關於個資)

作者: leon8712 (達達)   2019-04-19 17:13:02
大家好
有鑒於網路經常發生洩漏個資事件
故於本板設立洩漏個資相關罰則
板規修正如下,另有關健康食品板規修正投票現正舉行中
歡迎前往投票,以下規定自即日起生效並不溯及既往
板規四
4-5. 禁止未經他人同意,任意公布其個人資料、私人信件。
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包含但不限於LINE等社群媒體私人訊息。
如個資屬站外資訊者,檢舉人應自行舉證遭洩漏個資相關帳號之所有權。
板規六
6-1. 違反第一、二、四、五條板規中任一之條例(1-5、4-5除外)者:
a. 初犯:刪文+警告 1 次
b. 二犯:刪文+水桶 7 天
c. 再犯:刪文+水桶 30 天 (以30天為累加基本單位)  最長天數 10 年為限
d. 重大情節:依板主自由心證加重處罰
單篇文重複違規,以最重罰則懲處
例: 單一文犯 標題錯誤、廣告文;以廣告文懲處(最重)
再犯非泛指單一條,而是板規內任一條累加
6-2. f. 違反第四條第五款板規者,處罰如下:
    初犯:水桶 1 年,並得視情況刪除文章
再犯:水桶 10 年,並得視情況刪文及退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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