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俏護士唱KTV遭撿屍 3匹狼賠40萬

作者: j91380000 (沒有菸抽的日子)   2014-11-07 18:27:41
俏護士唱KTV遭撿屍 3匹狼賠40萬
2014年11月06日16:32 蘋果日報
一名醫院女護士今年2月跟同事前去KTV唱歌,清晨結束後,女護士坐在大廳沙發休息,卻
被黎姓兄弟及黃姓友人「撿屍」,帶往旅館開房間,雖護士抵死不從,仍被弟弟猥褻並走
皮包。由於黎姓兄弟等3人被起訴後認罪,並賠償女護士40萬元,新北地院今依強制罪判
處哥哥、黃男各2月,弟弟則被依猥褻、竊盜罪共判9月,均可易科,緩刑3年,緩刑期間
須保護管束。
今年2月8日晚間,25歲的女護士參加醫院春酒後,再跟同事去錢櫃KTV續攤唱歌,清晨5時
許結束,有點醉意的女護士側靠大廳沙發休息,等男同事開車一同離開,也到KTV唱歌的
25歲、24歲黎姓兄弟及24歲黃男看見女護士落單,竟起色心,弟弟先將食指擺在嘴前,作
勢要其他2人不要出聲,隨即用半扶半抱的方式,將女護士帶走。
女護士在大廳門口驚醒問:「我不認識你,你要幹嘛?」弟弟竟強行抱起女護士,在和哥
哥、黃男坐電梯至同棟9樓汽車旅館。由於女護士一進入電梯就躲至角落,電梯抵達9樓後
,哥哥、黃男到櫃檯登記開房,女護士看到3人竟帶她到賓館,於是極力抗拒,蹲坐地下
,以致弟弟拉不動女護士。此時電梯關門下降到3樓錢櫃雜物間,弟弟見四下無人,於是
將女護士拖出電梯外,強壓在地,扯褲摸胸作勢強吻。
此時哥哥、黃男找到3樓,撞見弟弟正在猥褻女護士,便說:「不要再這樣了,走了。」3
人才離開,弟弟則趁機撿走女護士掉落的皮包,女護士事後報警,警方循監視器逮人。(
孫友廉/新北報導)
作者: yuan7890 (yuanhau)   2014-11-07 18:30:00
推!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07 18:33:00
店名寫出來阿,怕什麼 東門街大根屋
作者: jimshih (傳說中的果汁學長)   2014-11-07 18:35:00
府中站日藥本鋪旁那條小巷子裡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2014-11-07 18:36:00
沒有判222未遂... 太可惜
作者: omahong (無所住)   2014-11-07 18:47:00
傳說中的撿屍屋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4-11-07 18:55:00
感謝資訊分享(?) XD
作者: jimshih (傳說中的果汁學長)   2014-11-07 19:07:00
感謝搶在7890之前po(?)
作者: sunmoon1010 (= =)   2014-11-07 19:18:00
...........前幾天家人才説大根屋不錯吃
作者: ALEXP (天下一家)   2014-11-07 20:03:00
支持原PO! 這樣的無良兄弟檔的店不用像頂新一樣給他倒嗎!?
作者: tdkblur (☑☜′▽‵σ☞☂)   2014-11-07 20:12:00
終於宣判了 這件案子依我國司法進度算快的了店家的道德跟商品有無正相關呢?看看頂新吧 人品好 牌品好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4-11-07 20:48:00
為什麼不是拿統一舉例
作者: knightking (認養代替購買寵物)   2014-11-07 20:59:00
就是要錢
作者: stacy761231 (情陷夜中環)   2014-11-07 21:29:00
推這篇!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4-11-07 21:51:00
因為統一已經深植民心, 很多人一天沒統一就活不下去看到星巴克買一送一, 不在FB宣傳就會痛苦難耐...趁著最近味全倒楣被頂新潑及, 正好正大光明支持統一
作者: tdkblur (☑☜′▽‵σ☞☂)   2014-11-07 22:03:00
喜歡拿統一舉例的就自己舉呀 推文中有人說統一比較好嗎?為什麼事事都要別人做咧 自己也可以有點行動力呀....(剛剛發現嘴ID好面熟 真是不意外....XD)
作者: gruousconin (玲瓏號:我自己的這個事)   2014-11-08 00:30:00
那兩兄弟長的可說是一表人才啊!可惜心地好髒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11-08 02:48:00
都法院判決了 還要搞人身追殺 台灣人真可怖看來鬼島做點壞事 就一輩子翻不了身了
作者: racoon151 (壹伍壹)   2014-11-08 07:37:00
樓上,我反而希望台灣人這樣。要不然一堆傷風拜俗的事結果大家都太健忘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11-08 11:15:00
哪會翻不了身 推文內不就有人同情了
作者: xxxHHHxxx ( H H H )   2014-11-08 11:54:00
大根屋祝你倒閉
作者: chu0309 (路易絲)   2014-11-08 14:00:00
原來就是那間喔
作者: monya9750820 (夢雅)   2014-11-08 15:03:00
他們現在還在店裡嗎?
作者: SuWeiLin (酥酥)   2014-11-08 15:28:00
認真問一下,這要成立應該是225吧? 適用222的客體不符?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4-11-08 17:12:00
推抵制惡狼壽司店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11-08 22:28:00
法院已經判決 還要號召版眾抵制店家 店家是犯了罪無可赦的重罪嗎 尤其你 身為版主利用你職權與發言來影響版眾上有政客抵制頂新 下有版主抵制大根屋 偉哉偉哉
作者: Godwayne (馬沙歐)   2014-11-08 22:36:00
老闆品性不良的店家該抵制 贊同版主做法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11-08 22:36:00
依版主高傲的邏輯 關八年出獄的殺人犯開店 也該抵制關半年的小偷出獄開店家 也該抵制 真是噁心的想法善良風俗從你我做起 原來你的善良風俗就是抵制別人 棒棒
作者: KIRA8015 (KIRA8015)   2014-11-08 23:56:00
認識他們 只能說希望他們有受到教訓
作者: vivahou (viva)   2014-11-09 09:55:00
真不知道如果那名護士是樓上的姊妹或女友還是女兒 還會說出這種護航的話嗎樓樓上才對 護航護的太難看了
作者: QQfat ( )   2014-11-09 11:15:00
它們做了這事情是事實 店面名稱也是事實 要不要吃就看個人它們為它們做的事情付出代價 但法院認為的代價與我覺得不夠
作者: ck901372 (孫臏)   2014-11-10 00:23:00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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