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大觀爭議事件

作者: amy21889 (馬馬咪啊)   2016-09-30 14:11:21
板友午安:
連結為板橋大觀路二段爭議土地資料,因對照機關要於那的居民10/7拆除家園
,因此,大觀事件急需各位協助發聲,目前得知有假日導覽活動,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私訊
專業預約導覽時間瞭解當地歷史,文化和長輩種種的故事。
大觀事件線上導讀
https://www.slideshare.net/mobile/ssuserf5faa4/ss-66569782
大觀事件臉書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DaguanHomeless/videos/326939317659753/
大觀事件新聞
8/19(中國)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20000535-260107
9/25(公視)
https://youtu.be/zOA6MHAJ2AU?t=69
作者: poohted (pooh07)   2016-09-30 14:54:00
幫高調!!!
作者: yuting90 (yuting)   2016-09-30 15:19:00
看內文覺得退輔會爭取自己權益也是應該的...可是不當得利那邊可以請求少一點
作者: matida24 (matida)   2016-09-30 15:21:00
看不懂,請問有人可以簡單解釋嗎?
作者: pc031564 (pc031564)   2016-09-30 15:45:00
地上物外無土地所有權,地主有權力強制執行。
作者: cjhs (jackC)   2016-09-30 15:55:00
只要單位早期有移交,居民今天的局面就不會是這樣了,可是單位沒有,所以居民即使早期就積極爭取也無法保護自己的權利甚至現在還要被告,被毀家園
作者: writter (mister)   2016-09-30 15:55:00
推個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15:58:00
簡單說就是單位行政疏失,卻要居民承受損失
作者: wisebani (星空下的玻璃碎片)   2016-09-30 16:19:00
還是看不懂,簡單說地是誰的?
作者: yuting90 (yuting)   2016-09-30 17:36:00
地是退輔會的,所以可以請求拆屋還地啊
作者: Fanchiang (左手的羈絆)   2016-09-30 18:39:00
先拆265巷1弄再說 最好是圍起來自家用
作者: jjosh   2016-09-30 20:49:00
有天理嗎?法院都判決了 佔用戶還要推翻法令,這些既得利益者...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1:51:00
所以搞老半天,土地權狀是誰的?那在上面蓋房子的人知道土地不是他的嗎?1.知道地不是他的...那你還蓋還住爽爽,被拆只是剛好2.不知道...沒先弄清楚就蓋了爽爽住,被拆也只是剛好有提出變更和地要不要給你 是完全兩碼子事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01:00
蓋的時候有設定地上使用權喔 是後來接手的機關沒在管理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02:00
什麼有殺人沒殺人,整個就是牛頭硬套馬嘴的例子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08:00
提出變更這就牽涉到國有財產公用或非公用居民等的是你機關決議承諾變更非公用財產後可以提申購然後過了幾年後 政府機關翻臉不認帳告你這樣的概念= =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12:00
那為什麼提出後,都過了那麼多年還是沒過?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15:00
這就要機關解釋了 提出變更非公用財產是管理單位向國有財產署申請
作者: Terry2231 (Nick)   2016-09-30 22:17:00
幫高調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17:00
只看到移交國有財產局後續處理 沒有看到"同意"承租承購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22:00
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署後→住戶才能向國產署申購住戶申購就找國產署 跟管理單位無關 所以不需要管理單位同意
作者: jjosh   2016-09-30 22:25:00
這邏輯,公家土地大家都去佔用,再請國產署配合變更非公用,再賣給我就好。阿全台灣公有地不都歸我?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28:00
那你要看機關要不要同意阿= =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29:00
所以根本就沒有通過變更非公有啊~所以現在是在抗議"怎麼申請那麼久都不給過的疏失?"是疏失嗎?那是誰的疏失?政府的?住戶的?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34:00
沒有通過 跟決議後沒送申請 差很多喔~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34:00
住戶自己本身也有疏失吧!但卻只會噴別人疏失指的"住戶"是指前幾輩處理的人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36:00
管理單位才有申請權利 有處理權限者才有疏失疑慮吧?住戶的疏失就是太相信政府 XDD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38:00
機關沒行文說好,也沒說不好,這些人卻認為是"好"是相信"自己心中所想的政府"吧! = =a沒通過和沒送申請,若沒送申請是要通過啥毛啦!@@"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44:00
若貴住戶能取具在此(管理單位接管)以前之居住證明,即可同意辦理現況移交該局(國產局)接管 這樣你解讀是沒說好?沒送申請的話 管理單位問題更大吧 我認為啦= =
作者: matsui07 (不在他方)   2016-09-30 23:43:00
佔久了就變我的...XDDDD
作者: sshheennrk (熱鍋上的winner)   2016-10-01 00:02:00
當初退輔會承諾住戶要移交相關單位卻未移交所以住戶才逼不得已要出來抗議
作者: pc031564 (pc031564)   2016-10-01 10:42:00
跟新竹寶山強制遷移與A/B屋同出轍,沒憑據就依照權狀跟法令走,地主要求強制拆除遷移公告即可,承諾沒憑據。
作者: propene   2016-10-01 12:08:00
承諾沒憑據? 那87年的函是??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10-01 14:07:00
那請說說87年函文所代表的意思?若是住戶的地,那住戶怎沒權限處理?還要找有權限的?若是住戶的地,怎找沒"窗口"繳稅,窗口會自己找上來吧!不管哪個單位接管,都沒有給住戶接管啊~ = =a
作者: propene   2016-10-01 14:38:00
87年函的意思就是管理機關要變更非公用移交,如果機關有誠信至少今天就不會是管理單位提告窗口 裡面提到的沒提供窗口是指不當得利執行窗口耶 = =導讀沒辦法很詳述 只能提出爭議重點 有興趣有空的話歡迎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10-01 14:51:00
我覺得你線上導覽很清楚啊!土地是誰的都避而不答 XD不 我在意的是前因不是後果 為何居民會認為地是自己的?說沒窗口 其實窗口一直都在介壽公園旁 且別人在繳稅自己不用繳 心裡都不會覺得毛嗎?每年電視都在提醒喔!只看到抗爭說政府疏失 自己疏失卻完全無視...且ok,倘若過程順利,妳們得到妳們想要的結果,得到土地那其他被徵收的人呢?或是以後其他非土地所有人呢?把住戶自己的疏失也列出來吧!不要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結果妳也是沒回答土地到底是誰的的問題 整個烏龍繞桌 嘆~
作者: akirakid (子連れ狼ー仔貓篇)   2016-10-01 18:26:00
高調
作者: jjosh   2016-10-01 20:50:00
千錯萬錯都政府的錯,拜託想一想整個世界不是以自己為中心好嗎?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6-10-02 12:32:00
都是別人政府的錯 拿出權狀證明吧
作者: ms0344918 (有點鹹)   2016-10-02 19:23:00
幸好我家買地有買權狀 阿彌陀佛
作者: amy21889 (馬馬咪啊)   2016-10-02 20:33:00
作者: RonanWoW (我以為)   2016-10-03 02:52:00
我可以問一下 大觀的人40年來有繳房屋稅地價稅嗎?
作者: jjosh   2016-10-03 16:18:00
佔用人佔用政府公家的地,就是佔領我們乖乖納稅人的地,自己的權益被侵佔了,悶不吭聲就算了,居然還要去幫佔用人(大觀爭議住民)划聲支持?! 暈...
作者: amy21889 (馬馬咪啊)   2016-10-03 17:12:00
看完資料再說吧!你可能沒看仔細
作者: akidsqq (40)   2016-10-05 16:40:00
住戶有繳佔用國土地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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