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路攤販的確是被大量檢舉才會搞到今天這樣
基本上,警察根本不會主動去取締攤販,除非有民眾檢舉
沒看到每次因為取締攤販上新聞都被罵到臭頭嗎?
(擺攤很辛苦、不去抓通緝犯、可以做其他工作誰會想擺攤......)
雖然近幾年討論風向不再像以前一樣一面倒都是罵警察
不過不可否認還是有不少比例的民眾仍秉持「情>理>法」
風向大概從以前的9.5:0.5變成5:5而已(看我是板橋人即可知)
所以面對攤販警察大部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被檢舉再來處理
現今檢舉管道這麼多元,不單單只有110而已
1999、市長信箱、分局或派出所電話都是相關的管道
夢中瞄見7月到現在所有管道累積超過2000件了吧
再來,最近很常傳的工務局整平騎樓計畫
裡面也只說整平完交還給所有權人自行管理,又沒說不可以擺攤(雖然擺攤的確是違規)
相信那些原本就租騎樓給攤販的所有權人在整平完後應該還是會繼續租給攤販作生意吧
頂多就是整平期間暫時不能擺攤而已,不可能一直讓騎樓都在整修中吧
所以無法理解為甚麼有人覺得整平騎樓計畫=不能擺攤
最後很多人疑惑為什麼騎樓不能擺攤卻能停機車
詳見「新北市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
除了交通局公告的「機車退出騎樓路段」外的騎樓都可以停機車的(汽車是不行的喔)
其實我很好奇"檢舉達人"這個名詞 很明顯的 大家說到這個名稱時都是帶著貶意的 但是如果不違法 又要如何被檢舉呢? 好像跟樓主的內容沒關聯 不好意思XD
作者:
yuting90 (yuting)
2016-10-25 01:14:00最近後站也被檢舉的很頻繁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6-10-25 04:59:00咦,所以騎樓停汽車可以檢舉?
作者:
pc031564 (pc031564)
2016-10-25 06:39:00福德街攤販之間衝突檢舉
作者: knightking (認養代替購買寵物) 2016-10-25 08:42:00
不去守法做生意,然後都怪別人,去搶就好了啊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6-10-25 11:41:00因該說 騎樓是私人的沒錯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0-25 11:41:00回樓上,這世界上不是私有卻能租人的情況不難看到吧 例如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6-10-25 11:42:00But 必須提供大家行走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0-25 11:43:00有些一樓住家外約定成俗拿來停車,其實並沒有所有權(少數的有)但住一樓的住戶自己沒車就把這個所謂的"車位"租給別人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6-10-25 11:45:00詳說的話 騎樓所有權私有 但是必須保留公眾通行空間 完全佔滿 或者圍起來都是可檢舉的
這些攤販就是 違法達人 爽了十二十年 現在被抄就好像全世界他們最可憐 旁邊乖乖租店面的店家(?)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0-25 11:46:00是的,騎樓產權是私有,至於保留公眾通行就看各縣市政府執行力,以及各縣市規定
誰跟你講騎樓能停車?其實那也是違法 是沒人檢舉警察不管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0-25 11:50:00前幾天剛好看到電視在報導各地政府對騎樓的規範,像台南有些路段就採取折衷式的方法 在騎樓劃線保留1.5M給行人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6-10-25 13:42:00我聽攤販說依照房子申請建照的年代騎樓和馬路的所有權...分為三種...有一個年代是一樓的有一個年代是共有...有一個年代是政府的....現在如果是屬於一樓的那個年代的是安全過關只能柔性要求攤販弄好看一點...其他兩種較複雜會有違法的問題才會有目前申請合法的行為...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6-10-25 16:22:00申請合法時記得申請要 發票
舊公寓騎樓幾乎都是私有 換容積這類 是後來才有 檢舉舊公寓騎樓停車 大部份只開勸導單 因為是私人地新大樓幾乎都不設置騎樓 都是人行道
作者:
LYY930 (LYY)
2016-10-25 21:56:00今天路過誠品後面,魷魚羹那排全被清了,還貼公告可是附近車子還是都亂停啊!停紅線也沒人管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16-10-25 22:42:00
莒光路爛攤居多,被抄光也好!
作者: brady053 (應該是這樣吧) 2016-10-27 01:13:00
85度c都把騎樓直接變成咖啡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