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剛剛2018/1/29
大約在22:15 -22:24這之間的時間
因為我牽車到路邊檢查完車子後的時間差不多是22:24
從華興街騎車直行要進成都街
對面有一台機車要左轉進四川路一段
他完全沒有減速要讓我的意思
害我閃避不急打滑摔倒
我的機車右側多處擦傷及破損
右腳膝蓋有小瘀青流血
賠償與否是小事
但他完全沒有停下來看
直接騎走
我覺得這種行為實在是太過分
不知有沒有人正好那時在附近
或者我可以去調路口的監視器呢
拜託各位了
實在很氣這種人
然後不知這樣告得成嗎
附註
我騎白色gogoro2 黃色雨衣
他的我根本來不及看清楚他就騎走了
目測是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