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在等公車時,看見一台賓士車大喇喇的停在公車停靠區後方的紅線上。
腦海中閃過曾在板橋版上面看見版友說可以利用ipolice檢舉,因此拍了兩張照片,立刻
下載app上傳。
會向想舉發是因為常常在搭公車時,看見有違停車輛擋住公車,致使公車無法停靠,反而
讓搭公車的人要走到慢車道閃避機車才能上車。
剛剛上網查案件進度,已經確認舉發事實,因為照片很明確。
我想我以後也會繼續舉發,希望透過這種最實際的(金錢)罰款,讓開車或騎車的人都不要
只因一己之私造成他人不便或危險。
另外,我有疑問的是,因為舉發要填舉發人的姓名及地址,我應該不會有生命危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