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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nmoner (WISDOM)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李婉鈺妨害公務案出庭:感覺被吃豆腐才還
時間: Thu Apr 19 02:11:43 2018
李婉鈺妨害公務案出庭:感覺被吃豆腐才還擊
聯合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11月深夜到前立委張碩文台北市正義國宅住處風波,李被台北地檢
署指控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李婉鈺今天出庭否認犯罪,反控承辦檢察官楊大智羅織事
實,「當天沒喝酒」、「更沒有像楊大智所說的要去找張碩文喝酒」,希望法官還她一個
真相。
法院今天開審查庭,李婉鈺出庭做無罪答辯,「我否認犯罪!」法官問李婉鈺是否有意和
處理報案、也出庭的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員警林泰安、王重羲和解,李婉鈺
由律師許富雄代答,表示會再具狀陳報法庭。
李婉鈺的律師許富雄說,檢察官指控李婉鈺強制未遂罪,但是客觀要件不符;雖然有住戶
覺得李婉鈺按鈴很吵,但也證稱不想開門,可見住戶並未受到脅迫,「最多只能用社會秩
序維護法來處理」,不至於要用刑罰對李婉鈺科責。
此外,許富雄說,根據警方以秘錄器拍攝的蒐證光碟,警察並未提示或曉諭李婉鈺的行為
已違法,雖然李婉鈺與警方自2樓轉進1樓確有肢體上的碰觸,「但那時2名警察已經執行
職務完畢」,李婉鈺不能算妨害公務。
由於蒐證資料另顯示李婉鈺曾對2警嗆「穿著制服的流氓!」,法官閱卷後認為,李女可
能另有侮辱公務員罪的非告訴乃論罪爭議,但檢方並未起訴,提醒律師李嗆警部分可能多
涉1罪,請律師下庭後準備。
李婉鈺的庭期原本排訂今天下午4點20分召開,但因故拖延超過1小時,李婉鈺在等候開庭
時表示,她承認與警發生肢體衝突,但是因為是覺得與警拉扯時,她因被林姓員警自後方
架住,又感覺被被另名王姓員警「吃豆腐」才還擊,強調「案發當天我絕對沒有喝酒!」
開庭後,李婉鈺重申當時沒有喝酒,盼外界不要再以訛傳訛,她還說「檢察官的起訴書內
容,完全不是事實」;李女對於檢察官起訴強制未遂罪表示,強制罪卻沒有被害人,「難
道我強制那一扇門嗎?我對檢方的起訴很無言」。
起訴書指出,去年11月28日晚間9時,李婉鈺藉口鄉親來訪,打電話邀約張碩文飲宴遭拒
,酒後於29日凌晨前往張住處按大廈電鈴長達12分鐘、上樓拍張家鐵門;檢方指控,張碩
文的鄰居不堪受擾報案,與李女口角,李婉鈺後來與派出所2名員警衝突,被依強制未遂
、妨害公務罪起訴,檢方起訴時建議法官就妨害公務罪判刑8月以上,不讓李婉玉有緩刑
機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9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