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兩男做了這件事 又惹怒李婉鈺開吉
新聞內文: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32歲張姓男子與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有官司糾紛,將不
起訴處分書PO在網路;另一名44歲羅姓男子則在臉書貼文:「新X市議員李XX,據美縫的
翻版」,並將李婉鈺與面露淫蕩表情的女子照片併貼。李婉鈺不滿姓名、地址遭洩,名譽
受損,對兩男提告,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地址為李女服務處,屬於公開訊息,今處分張男
不起訴,羅男則被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李婉鈺先前提告張男妨害自由,檢方調查後將張男不起訴,今年6月,張男將處分書內容
拍照後上傳臉書,李女認為地址等資料遭揭露,憤而對張男提告違反個資法。
張男到案後坦承貼文,聲稱只是想問網友,「這樣可以告李誣告嗎?」認為李婉鈺是公眾
人物,他希望大家都知道這件事,且他知道不起訴處分書上的地址,是李婉鈺的服務處,
才會沒劃掉就貼出,檢方調查地址確實為李女服務處,是網路上查得到的公開訊息,難認
張男主觀上有損害李女利益的不法犯意,將張男不起訴。
而羅男則是今年7月,在臉書社團貼文:「新X市議員李XX,據美縫的翻版」等語,並於文
章下方將李婉鈺照片及貌似李女的色情女子照片併貼,李女經朋友告知後,也對羅男提告
。羅男出庭時聲稱,「只是好玩」,檢方依據臉書內容及羅男自白,將羅男起訴並向法院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NewTaipei/breakingnews/2633905
已經落選
依然祟事不斷
蠻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