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外襲胸!女反抗遭壯男扒衣暴打…被迫當街半身裸
TVBS 鄭餘蓉
發布時間 : 2020年6月25日12:42
更新時間 : 2020年6月25日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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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一名女子將U-Bike牽到府中捷運站歸還時,被體型高大的劉姓男子襲胸,
女子當下選擇反抗,抓著劉男質問「為何襲胸」並放話要報警,怎料反被壓制在地
毆打,還在大庭廣眾下被劉男強行扯去上衣及胸罩。事後雙方鬧上法院,新北地院
發現劉男4年來都有在公共場所性騷擾的行為,卻依然不知悔改,因此依
《性騷擾防治法》和《強制猥褻》等罪嫌,分別判處劉男4個月徒刑、及10個月有期
徒刑。
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今年2月24日上午9時許,當時一名女子準備將U-Bike牽到府
中捷運站歸還,經過人行道狹窄處時被劉男襲胸,女子當下選擇反抗,抓著劉男的衣
領質問為何要襲胸,劉男卻理直氣壯地反問「有什麼辦法證明我襲胸」,兩人隨即爆
發衝突。
劉男身高180公分、體重約120公斤,具有體型優勢。女子控訴,劉男當場將她壓制在
地,不斷毆打背部,她為了逃脫攻擊劉男下體,沒想到反被抓回來,強行扯去上衣及
胸罩,被迫在大庭廣眾赤裸上半身。所幸路過民眾見狀趕緊上前制止,並拿衣服給她
遮掩。
根據判決書,雙方對簿公堂,劉男辯稱沒有襲胸、也沒有做出性騷擾行為,是女子突
然抓住他的衣領罵三字經,期間還脫掉他的褲子,他才會將女子的上衣及內衣拉下來
,「我也沒有打她,我才是被打」;由於劉男18歲曾出過車禍,辯護律師指出,劉男
有左側肢體無力、左手左腳不靈活的情況,事發當時應該是肢體無力,為求平衡避免
跌倒,才會觸碰到女子的胸部。
然而,女子主張,劉男的走路姿勢跟一般人無異,而且案發後意識相當清楚,能夠依
照她的反應判斷做出回應,被警方帶走時也知道要立刻找律師。對此,新北地院認為
,雖然劉男有醫院鑑定證明左側肢體無力,但這不代表他的左手完全無法施力,且有
目擊者看到劉男用手抓住、甚至出拳毆打女子,可見左手能夠正常動作,與一般常人
無異,因此不採信說法。
此外,新北地院發現,劉男多次性騷擾案件前科,自2016年起每年均有至少1次在公共
場所對異性進行性騷擾的行為,顯然不知悔改,欠缺尊重他人擁有身體自主權利之觀
念,導致被害女子身心嚴重受創,加上劉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審酌智識程度
及經濟情況等等,決定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和《強制猥褻》等罪嫌,分別判處劉男
4個月徒刑、及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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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評論
慣犯放出來後只會繼續犯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