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lge 2020-08-11 14:43:08很高興大家都很在乎板橋的交通。
事實上,我有打電話去舉報過,還跟交通組的警官通過話。他的回覆是:「這邊不屬於人行道,警察無法處理,只能請體育場的人員處理。」
我知道板上有駐板員警,請問真的是這樣嗎?這造成行人不便,確無法可管?的確挺奇怪的
作者:
cccone (大C)
2020-08-11 15:09:00他們的意思應該是:違停在馬路、紅黃線上的違規,屬於他們的權責,但這個是停在體育場的範圍內,不屬於道路,所以要請體育場的主管機關來處理。就如有時在停車場內發生車禍,警察也無法處理,因為屬於私人土地內。以上是我猜測,不一定正確。
作者:
cwhalf (c-w)
2020-08-11 15:20:00去體育場運動的人可以有點公德心嗎?機車格就在幾公尺遠 不停 硬要騎到裡面
作者:
ziso (ziso)
2020-08-11 15:41:00看原圖的確也不是讓人走的阿..都圍一圈了 旁邊要走也是能走
作者:
dolge 2020-08-11 15:54:00回覆九樓,常常機車會擋住左右通道,行人也要鑽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20-08-11 16:19:00不是道路不是人行道 你到底希望警察幫你什麼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0-08-11 17:04:00看圖的確不是人行道
作者:
ghostdx (Eker)
2020-08-11 17:42:00其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 對道路的定義 只要是供公眾通行的地方都是算道路的 但要你找體育場管理人處理 也不是不對 但警察要管 也是有法源的結論 能用嘴說說就把事推掉 當然用嘴就好
作者:
tyrone0923 (.......................)
2020-08-11 22:28:00之前新聞有阿,停車場裡亂停車警察也沒法管,停車場主人才能管,非公共區域警察沒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