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食記文 店家文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20-11-20 11:57:11
最近冒出耶誕城週邊的食記文
如果是真心推薦的就算了
但偏偏...
因此我有一個想法 不知道板主和各位板友怎麼看
就是 食記文必須揭露是否受到廠商邀約或招待
如否 則必須在受到質疑時提出人權證明(也就是證明自己有消費的發票)
不然對板上來說 大家只會爬到一些又爛又只讓部落客得利的沒用文
一點想法
謝謝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0-11-20 13:04:00
其實沒什麼差 寫手一捧 推文就全現形了
作者: dann255181 (謎)   2020-11-20 13:26:00
有發票其實也不能代表什麼 業配要真一點就是自己有購買證明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20-11-20 13:42:00
寫出來,也是有很多板橋鄉民去吃過。所以沒差
作者: kobe8112 (小B)   2020-11-20 13:49:00
撇開邀稿,你還是會踩雷啊,你覺得好吃的別人不一定覺得,如果一間店10個人覺得難吃,1個覺得好吃的發文就活該被針對嗎...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20-11-20 15:20:00
不爽可以噓文,要別人出示證明當版是你家開的喔?
作者: h321123aa (the king of toolman)   2020-11-20 16:13:00
妳有想跟別人討論嗎…
作者: GMA (愛上擺盪的失落)   2020-11-20 18:26:00
有法律觀念的話,是質疑的那方要拿出證據。
作者: wtfconk (mean)   2020-11-20 18:33:00
又是你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20-11-20 21:00:00
刪推文就是垃圾
作者: f11IJ (f11IJ)   2020-11-20 22:44:00
刪推噓文真的很沒品
作者: kobe8112 (小B)   2020-11-21 00:40:00
噓文表達不認同的意見就被你打成挑釁,你的定義真奇特
作者: aitama (aitama)   2020-11-22 11:49:00
對啦 你最棒 就你有腦 你的意見是意見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20-11-22 13:59:00
刪推文就給噓
作者: f11IJ (f11IJ)   2020-11-22 15:58:00
你好棒 好棒棒 ^^y
作者: kobe8112 (小B)   2020-11-22 23:16:00
只會把不同的意見刪掉,一點網路禮貌教養都不懂據理力爭反駁不認同之處都不敢,跟人談禮節也太可笑
作者: HsiangMing (鄉民)   2020-11-22 23:22:00
小吃店沒有發票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20-11-22 23:47:00
刪推文絕對不是垃圾 用跳板絕對不是孬種 你很棒請繼續
作者: f11IJ (f11IJ)   2020-11-23 01:20:00
啊閣下又有什麼資格?不覺得自己在這裡格格不入嗎?喔,咕狗了一下,似乎在很多板都不受歡迎呢,也難怪,呵
作者: kobe8112 (小B)   2020-11-24 00:45:00
不斷刪除推文還催眠自己的意義到底在哪?說好的議題呢?https://i.imgur.com/0wcoJ2c.pnghttps://i.imgur.com/ddJ0h8v.pnghttps://i.imgur.com/Rv03qca.png與其不斷掩耳盜鈴,不如好好用大腦思考然後據理力爭
作者: kobe8112 (小B)   2020-11-24 08:53:00
不斷刪除推文還催眠自己的意義到底在哪?說好的議題呢?https://i.imgur.com/0wcoJ2c.pnghttps://i.imgur.com/ddJ0h8v.pnghttps://i.imgur.com/Rv03qca.pnghttps://i.imgur.com/13TghDy.png與其不斷掩耳盜鈴,不如好好用大腦思考然後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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