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文章自己回..剛下班時到板橋派出所報案
報完後向員警提出想調監視器的請求
因為據他們說監視器保存通常只有7天
我是上週五掉的,所以就事不宜遲過去了
因為我是用走的
所以我到時協助我的員警已經在外面等了
一起進去後向店員表示想看監視器找隨身碟
店長5分鐘火速趕到,並詢問時間點
表示那時是影印的話應該有收據,上面有印日期會較好找
隨後再一次詢問隨身碟外觀,然後..倒出更多來
比前兩天店員給我看的還多,原來有那麼多人跟我一樣(汗)
結果我的隨身碟就在其中,插Famiport確認是我的無誤後就圓滿結束了(感動)
其實本來很猶豫,為了一個隨身碟報案好像有點誇張
然後同一間店詢問了兩三次,也對他們很抱歉
但會打這麼多是想讓可能也曾遭遇過的人知道
有時候你可能以為真的遺失了,其實還在同個地方
店員也不一定是故意的,可能是交接問題、描述上有出入、或是一時沒想到、尚未處理過這
方面的經驗…等等
所以很謝謝板橋派出所的員警先生們,還有全家公館店店長的協助,為了感謝所以編輯了文
章新增感謝文,明晚再刪文。
PS:一樓我還是不曉得USB有什麼其他意思,不過新增部分改用「隨身碟」來稱呼,這樣應
該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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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五)下午於全家的民權路公館店用Famiport印東西,但沒注意是否有拔下來,週日才發
現好像不見了,已來店裡詢問,只撿到一個USB手環(有人遺失的快去認領)
想拜託找到的人能協助歸還,裡面有一些我要準備履歷的資料,可至原店交給店員即可,它
長得像無限滑鼠的連結藍芽USB,不長,謝謝你。
找到即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