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不占!板橋1個月2人各撿100萬 送派出所不求報酬
2022-08-15 14:48 聯合報 翁至成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一間麵店老闆娘,上個月在店內撿到裝有100萬元的紙袋,報案後隔
天就找到失主;好巧不巧,上周又有一名81歲阿嬤在外閒晃,在路邊機車坐墊上,看到台
新銀行紙袋裝著100萬元,報案當天中午也找到失主。
事發都在海山警分局,又一個月內發生2起撿到100萬拾金不昧,警方大讚「只要有心,人
人都是好公民」。
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上月6日晚上7點多獲報,一名黃姓女子(50歲)稱在自家麵館拾獲一
個紙袋,裡面有數疊千元大鈔,員警清點確認金額為100萬元,開立拾得物證明後保管。
黃女表示「不知道是誰掉的」,警方為求慎重,至店內調閱監視器畫面保存失主特徵,便
日後比對;果然隔天,一名劉姓男子(59歲)報案稱昨天遺失100萬元,經員警比對特徵
,確認他是失主,依程序讓劉男領回。
海山分局海山派出所本月5日清晨5點多獲報,一名彭姓老婦(81歲)稱步行經過介壽路,
看到路邊機車座墊上有台新銀行紙袋,好奇一看裡面有鉅額現金,也不知是真鈔還是假鈔
,熱心將紙袋送來派出所報案。
想不到當天中午,一名林姓女子(39歲)焦急的跑來報案稱凌晨回家一個不留神,將現金
紙袋放在機車座墊上沒拿走,員警觀察身分特徵後,確認她就是失主,同樣依程序讓林女
領回。
海山警方表示,一個月內,發生2起民眾撿到100萬元且成功物歸原主,2位拾獲人真的是
拾金不昧的最好典範;也補充說,拾獲人實可依民法請求報酬,但2位均沒有請求,僅表
示「失主拿回錢才重要」。
警方呼籲,民眾若在路上拾得他人遺失物品,應迅速拿到派出所交給警方處理,而民眾出
門時,也應隨時注意隨身物品,才不會因一時疏忽,損失重要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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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劉男在麵店遺失的100萬元返還並合影。記者翁至成/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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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林女(左)在機車座墊上遺失的100萬元返還,同時跟拾得人彭女(右)合影。記
者翁至成/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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