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是哪個巷子,剛好看到某推廣交通平權的候選人臉書得知
不確定是否違反版規,只擷取重點,如有違反版規會再刪除 謝謝!
附上連結供查閱,若違反板規也會刪 https://tinyurl.com/2p8rjmzp
【【看來是被抓之前幾個小時才新裝的號誌】】
板橋區南雅南路142巷
節錄重點如下:
『新北市一名9歲女童闖紅燈過馬路,遭員警開300元罰單,回家之後嚇哭。
當事警局回應,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非屬道交事件中可勸導之項目。』
【法源】
這邊所說的「可勸導之項目」,就是惡名昭彰的第12條「微罪不舉」的項目
廢話!!!!
攤開法條第一款到第六款,都是針對汽車駕駛的「違規樣態所做的後門」,包含「上下客
」免罰、深夜停車免罰,酒測誤差值內免罰等等後門,只要符合,警察執法的時候就拿你
沒輒!
違規受罰,沒什麼話說。
但是,警察的態度及標準,能不能全體一致?
不要總是柿子挑軟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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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
違規停車滿街都是,執法蒼白無力,請阿Sir不要到了現場用「口頭勸導」,再回報「已
見警駛離」。違規仔繞一圈就又回來停好,根本是在嘲笑乖乖找車格的用路人。
對最弱勢的行人,嚴厲取締
對板金保護的四輪大爺,口頭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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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工程】
各位知道嗎?
女童的方向是要經過144巷口往142巷口移動,而其中142巷的行人號誌,還是在女童晚上
被逮的「前幾個小時」才裝上去的喔。
https://pse.is/4gaex4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過馬路違規!小四童被警開單惹怒家長 板橋警:保障人車安全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84467
: 2022/09/28 11:14:00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一張紅單的照片,表示自己國小四年級的孩子昨(
: 27日)晚上9時許在新北市板橋南雅路某巷口,被警察開了一張「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
: 道路」的紅單,導致小孩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抱怨警方不能以「勸導
: 的方式嗎?」網路也掀起論戰,對此,轄區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
: 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至於家長批
: 評部分,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並貼出紅單照片,表示27日晚間9時許,自己家中國小
: 四年級的女兒在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路的某個巷口,因「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被警
: 察當場開單,原PO不滿的說:「國小四年級被開紅單,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以勸導的方
: 式嗎?」並透露女兒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
: 嗎?」
: 貼文一PO出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警方太小題大作,「小學生真的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
: ,一堆留言在那邊假道德,這就是台灣的警察議員不敢開,專開小學生」、「應該先用勸
: 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不過也有人認同警方開單,「你應該感謝警察用
: 罰單幫你家小孩擋一次劫,我想你應該是不想警察用通知家屬的方式找你吧?」、「錯就
: 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有身為家長的自覺嗎?」、「如果今天不開這張罰單,難道要等
: 到出事了再哭鬧上社會版面嗎?」
: 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 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
: 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 至於網友批評部分,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
: 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或是
: 同一時間聯繫學童家長,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 ==
: 這家長可能不知道
: 不符合勸導要件的違規如果沒開
: 前例就有被告貪污瀆職的
: 也有被檢討處份申戒的
: 更有違反法令被起訴的
: 反正我家小孩有錯你也不該這樣
: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