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協尋!
一、本人於113年4月14日(週日)下午約3時,在板橋435藝文特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5號),不慎遺失相機鏡頭乙顆。
二、本人已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報案,案號:Z113******N1FVR。
三、前述遺失鏡頭之特徵與規格如下:
型號:Carl Zeiss Planar T* 100mm F2 MMG
接環:Contax/Yashica mount
鏡頭序號:7010584
配件:
→a. Contax P-filter 67mm 濾鏡
→b. Contax 67/86 ring 遮光罩轉接環
→c. Contax Metal Hood 4 金屬遮光罩
→d. 鏡頭後蓋
四、前述遺失鏡頭係本人自Buyee網站購入取得,購入日期:112年7月,單號:G*****90864,故本人是該遺失鏡頭之財產所有人。
五、非本人而將前述遺失鏡頭據為己有,構成刑法337條「侵占遺失物」之非法行為。非本人而故賣前述遺失鏡頭,構成刑法349條「故賣贓物」之非法行為。
六、如發現(包含,但不僅限於實體二手店面、網路平台等地)前述遺失鏡頭,請協助通知本人,或交由鄰近警局/派出所,萬分感謝。本人願依民法805條給予拾得人前述遺失鏡頭價值十分之一之報酬。
附圖一
https://i.imgur.com/iNexid7.jpg
附圖二
https://i.imgur.com/XEyBhCJ.jpg
附圖三
https://i.imgur.com/qEKGjgR.jpg
附圖四
https://i.imgur.com/1elXa67.jpg
附圖五
https://i.imgur.com/md2h3ke.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