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違規取締(x),選擇性取締(O)

作者: ninis2340 (ninis2340)   2016-04-28 15:11:20
前面有幾篇文章關於違規取締和推文
有人提到希望巷內路霸跟騎樓危停也能管管
在這裡我以我親身經驗



忠孝路跟車路頭街交叉口
也就是車路頭街的街口,傑昇通訊旁邊
地上很清楚劃紅線
紅線代表什麼,如果我沒記錯,那應該叫作**禁止停車**
應該沒記錯才是
但看看這張照片
http://i.imgur.com/pSqTCeC.jpg
這些腳踏車跟機車好像都停在這耶
所以人要走哪裡,人走在騎車旁邊呀,笨蛋
哇!那這不是馬路嗎
再來看看這張照片
http://i.imgur.com/8AHoRER.jpg
對面這邊的攤販待在這賣菜已經很多年
路人要走這方向的路一樣走在馬路上與跟汽機車一起並肩走
而騎機車的人路過要買菜的話都怎麼買,就這樣買
後面有車不就擋到馬路了,且如果路人要走這條路平常就危險了,更何況是有騎車或開車
的人停下來買菜,那路人不就更危險
反應給里長,里長說人家賣菜的很辛苦不要這樣子對待他啦,至於紅線危停,里長說,這
邊機車格過少,讓人家停一下啦
我覺得是非對錯本來就不應該有模糊空間,更何況是做人情
因為里長很顯然就是想做人情嘛
因此我每次經過,每次都打1999,警察來了後,看看就走了,就走了
每次反應每次都如此,這是啥小
市長信箱沒人理,反應給議員,我記得我反應給李余典、陳啟能、邱婷蔚、蔡明堂
藍綠都反應喔,結果是沒結果
之前我親眼目睹有個阿嬤因為人車爭道而受傷
我趕緊跑向前幫忙
而我現在為了自己生命安全著想
乾脆走力行路,寧願多走一點路當運動
至於走那條路的路人就自求多福
於是乎我得到一個結論
路邊的違規,不牽涉鄰里住戶的,基本上警察都會抓,議員也會幫忙管一下
但牽涉到鄰里住戶,為了選票為了鄉愿的和諧
警察、里長、民代就
眼睛閉上當作沒看到
耳朵蓋住當作沒聽到
我想這應該不只三重如此,全台多數地方都如此
而我們自己就自己想辦法過生活!!!
作者: typhoon (~~~)   2016-04-28 15:17:00
在北市生活約40年,年初定居三重,三重的騎樓亂象和違停真的很糟糕衷心希望三重能愈來愈好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16-04-28 16:47:00
你拍照告發一定受理
作者: eric70378 (FA)   2016-04-28 17:53:00
跟誰當選都沒辦法解決琴屋花店一樣
作者: Feather025 (Lai)   2016-04-28 18:30:00
警察過去只有兩種可能 1.車主離開(有可能吃一張紅單,看員警) 2.人不在就開單 沒有第三種情況了 就算對方死賴著不走警察也沒辦法把他趕走 最多最多最多就是開單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4-28 19:19:00
拍照檢舉也沒啥用 3/22線上檢舉 到現在都沒下文 這效率也太差了 這種交通違規 時效差警惕的效果就小了
作者: mike12148 (阿木)   2016-04-28 20:28:00
線上檢舉建議使用市長信箱...因為這有在管制案件最慢7~10個工作天內一定會回復,不然市府會查
作者: loneliman (光與闇)   2016-04-28 22:35:00
奇怪.為什麼我擺攤被檢舉警察處理的都很積極.一直被趕?
作者: riverX (句點王)   2016-04-28 22:46:00
我3/8的案件現在還在處理中......反映市長信箱警局的人回應說案件數量多要處理時間...這根本想擺爛
作者: youarewho (你是誰)   2016-04-29 00:08:00
賣菜的地上好噁心,把環境搞成這樣真沒水準啊
作者: NingK (檸~)   2016-04-29 21:04:00
錯就錯在你只會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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