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ol66 (66fool)
2016-07-10 13:15:46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我的身上,但我對成蘆橋下那間派出所不爽到極點,透過銀行查詢悠
遊卡的消費記錄明顯的指出是在永樂街的7-11消費,連幾點幾分都知道就是不肯去調錄影
帶,還說我不要指導警察辦案,我拿著報案三聯單去7-11想拷貝影帶,7-11的人當然不會
給我這是我可以理解的,整件事從頭到尾都是我在跟銀行跟悠遊卡公司調資料,給了資料
他們也不動作最後不了了之了,連我撿到手機送去派出所也是隨便叫我寫在一張便條紙留
下我的聯絡方式,唉是我錯了嗎?
作者:
liicat (liicat)
2016-07-10 13:52:00我遺失了手機,然後有追蹤到,警察居然說他已經移交了,所以不要我的證據
我的經驗跟你比較像+1,三和夜市派出所連三聯單沒給我,事後才知道這叫……
作者:
murmured (融化的太妃糖)
2016-07-10 16:08:00這告訴我們…有關係還是很重要的,找民意代表就對了還是問說要請蘋果一起來查案?爆料還有獎金……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6-07-10 16:10:00我的經驗跟你比較像+1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çƒä¸Šçš„外星人)
2016-07-10 20:00:00所以爆料專線才會存在
三和夜市那間顆顆啦~掉過皮包還想吃案~我們自己找里長看監視器~還好有抓到~警察報案當下還死撐不想開三聯單~要我對那間警察印象好都難
作者:
edison1003 (é¯åœ‹å°å¾‹å¸«)
2016-07-11 09:28:00最常見的方式:我們會寫在工作會報裡->等於沒立案
撿到手機只留便條紙也太扯!我在西門町撿到提款卡送到警局還做了筆錄也有給我一張單子 之後還寄了通知單到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