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發文須知

作者: ninis2340 (ninis2340)   2016-09-18 14:39:19
原文43
→ qoopkcs2000: 其實菜的時候真的不懂...但他版真得更嚴 沒看板禁言 09/18 11:21
→ qoopkcs2000: 一點都不人性化 希望不要踏上 法>理>情 這條路 09/18 11:21
菜的時候真的不懂……
這是自己的問題吧,因為自己的不懂,就可以浪費資源,造成別人困擾嗎
每個地方不管虛擬網路或真實世界都有需要遵守的規矩
照你說法菜鳥就該有特權
某菜鳥駕駛剛考到駕照,不小心A到你的車,他跟你說,菜的時候真的不懂,我們來講講
情好不好,不要講法
你會鳥他嗎?
假設不會,為何虛擬網路要容忍,不管是菜鳥或自以為的北七耍白爛
常常認為不管是虛擬網路或是真實生活,都該為自己言行負責
不是網路上就可以隨便亂講,反正說對就是我厲害,說錯頂多龜起來不理就好
作者: jean0923 (5GGY768)   2016-09-18 16:23:00
不懂就是要多看 剛開始用批踢踢的時候 不會都東西還不是全新手區爬文
作者: qoopkcs2000 (Qoo)   2016-09-18 16:56:00
其實根本沒a車那麼嚴重 事主也只是發問問題 這也能說成犯下刑事責任也太誇張。 先說跟事主完全不認識。畢竟裡面也有噓文。只是之前在他版的時候有看到有人標題多幾個字或少幾個字就被禁言的情況並沒有說可以不按照版規。何必激動? 難道一切都按法直接執行才更能映襯台灣人的冷漠?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樹)   2016-09-18 17:07:00
我只知道不看板規發文就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6-09-18 17:12:00
有法不執行就體現台灣人的溫情了嗎
作者: qoopkcs2000 (Qoo)   2016-09-18 17:13:00
那歡迎你到各版去巡邏。版上秩序正需要這樣人才。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6-09-18 17:45:00
樓上是放大絕嗎...歡迎樓上去解放一堆需要守規矩的版
作者: qoopkcs2000 (Qoo)   2016-09-18 18:03:00
本人很懶惰的 而且事主非本人 只是路過 也非正義魔人本人能力非常差 還是留給有能力的人去維護秩序甚佳
作者: ccdog74 (夜久)   2016-09-18 19:43:00
批踢踢這種網路論壇的地方版的小小版規都不能遵守了 還有什麼好說的? 版規罰的很重嗎? 冷漠什麼?出來混就要學點教訓啊 幾歲的人啊
作者: hsingting (給我一個web designer吧)   2016-09-18 19:54:00
有個問題 公告文可以回文嗎?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6-09-18 21:19:00
沒有規定不能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9-19 11:30:00
版規2 公告為版主專用 你自己也違規了好意思講別人 亂么吉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6-09-19 13:30:00
他是Re公告.又不是打公告.沒規定不能回公告吧?有誤請說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9-20 11:13:00
板規中是寫依話題回覆 但不是寫依話題回文一般來說 批踢踢所有的板幾乎都禁止回文公告過去板上也有回文公告的文章 所以代表回文公告應該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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