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4
自由時報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三重區五華街、三賢街口的機關用地,交通局借用作為長期占
用車輛保管場,該區塊緊鄰社區、商場,可說是精華地段,地方民代認為太可惜,建議車
輛保管場覓地遷移;交通局指出,必須找到其他適合用地才能搬遷。
該塊機關用地屬警察局三重分局,目前未有具體廳舍興建計畫,由交通局借來作為長期占
用車輛保管場,為了善盡「保管」責任,四周由鐵皮圍籬圈起,另還加設保全。
市議員李坤城說,先前有民眾質疑,到底這塊地是用來做甚麼的,經了解原來是車輛保管
場,由於這塊地緊鄰多個社區、熱鬧賣場,用來放車輛實在太可惜、太浪費,建議保管場
遷移他處,該區塊在不違反地目使用原則前提下,另做些民眾可親近、可使用的開放空間
。
長期占用車輛保管場全新北市就這麼一處,即長期占用路邊停車格的車輛拖吊後,先停放
一般拖吊保管場,經過一定時間沒有車主領取,才會移到該處繼續保管,公告三個月後仍
無車主領回,就會拍賣;目前該處存有八十一輛汽車、十四輛機車。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106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