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板友您好
現在問題討論的太廣了,我的文章一開始就只在抱怨人行道上面有機車違停的部分
因此先把討論的事情拉回人行道的部分
從您的回應可以知道,您的「桃花源」是,如果事情無法解決,那就不必要進行檢舉
因為警察有很多事情要忙,且部分民眾會透過議員、民代、里長進行銷單
這邊的問題點是,警察有再多的問題要忙,也是要處理交通相關事宜
且,警察單位也知道,交通是台灣一個很重要的環節,
因此台灣的警政單位才有設立所謂的交通大隊
另,有人要透過關係銷單,我相信警政單位都會拒絕,
因為違規事實明確,何來後面銷單動作
還是您認為警察有瀆職的疑慮,那您的問題應該是找監察單位,我相信您確實搞錯方向了
我要的並不是桃花源,而是一個正常可以行走的道路
是想從「人」的角度出發,來討論用路人行走的權利
您所有的論點都放在健康的人身上,
且認為檢舉的人都是大爺心態,認為擋到了就要叫警察來開單
孰不知,就是因為健康的人,才有機會進行這些舉發的動作
才有辦法來為這個社為每個角落的人進行發聲,進而改善
你我都會老,也都有機會會殘、會盲,會有坐輪椅的可能性
當你我未來上街時,如果面對這類的違停,只能繞路
(如果您要移民,那我只能說您太聰明了)
我想那是令人鼻酸且難過的
當您如果推著您的小寶貝或是長輩,想透過大眾運輸工具進行移動,
推著娃娃車或輪椅時,卻被前方的汽機車整個塞住
必須冒險「繞路」移動到車道上
我想那是令人心碎且悲哀的
或許,現在檢舉對健康的您一點用處都沒有
或許,現在檢舉的數量與成效都不夠大
但是,那是一股改善的力量,我們要的是推廣且正視,而非容忍且漠視
從您的回應可以知道,您依舊會認為
「到最後 開單問題依然在的情況解決了嗎?規劃爛的問題還是在?違規依然一堆」
那只能保佑您未來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了
最後,不要隨便說以上並且認為自己就是結辯
這代表您放棄了自己發言的能力,且喪失自己可以跟大家溝通的管道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