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三蘆版友好
小弟的媽媽前陣子騎機車出車禍
在忠孝橋上被後方超速的機車撞上
後來談賠償時對方反咬我們撞他
還說為什麼我們騎這麼慢 (沒超速)
最近他們的行徑也越來越誇張
就覺得走法律流程處理
所以今天到了三重派出所提出告訴
但是警察先生說要我們提刑事傷害
他說要直接送法院
所以手邊沒有任何資料
我覺得很納悶 這不是民事賠償嗎
會不會最後什麼賠償都沒有
請教各位版友有沒有處理相關事情的經驗
感謝 Orz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3-25 11:04:00感覺就是賭你們當下沒報警.....?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8-03-25 11:14:00就告他還用想,溫良恭儉讓不是用這時候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8-03-25 11:17:00去醫院申請驗傷單說要提告用的 沒就醫沒受傷就無法提刑事傷害告訴基本上先去把調解三次用掉 去法院以後可以省起來
現在提告只要乙種證明書就可以了提鍮搨n初判表、乙種證明書,以及對方地址資料警察會問有沒有跟對方聯絡以及調解之後做完筆錄,去行政區的調解委員會登記調解兩邊同步進行即可,不然檢察官也是會退回調解先去申請事故當時的初判表跟照片吧,直接去交通大隊也可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8-03-25 13:54:00你可以已刑逼民 後撞前就是未保持 超速是要儀器證明
作者:
hsinlou (hsinlou)
2018-03-27 11:11:00有受傷就跟刑事有關係哦~會有過失傷害之類的,而且他後撞前,肇責比較大,可以先試試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再告他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