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是市政專業,法條也不熟悉。
純粹想請問比較懂市政的鄉民們看看。
==============================================================================
我家住在三重"174地號"停車場附近。
也就是大家俗稱的新北大道/忠孝路交叉口,橋下轉角那個停車場。
目前是在這個場月租停車。
因為疫情關係很久沒開車出門。
昨天要取車去採買的時候發現停車場要從7月開始撤除了。
說真的這對月租戶來說真的是很困擾。
(我當初還天真的以為公有停車場不會被拆)
當初找月租停車位就花了不少時間......
現在覺得連公辦的停車場都靠不住。
所以連公有地開停車場都是在養地嗎???????
(私人空地停車場要蓋房子隨時撤掉我可以理解,但這是公家的欸????)
(在此暫且不論戰關於可以找其他私人停車場停放的問題。
這周圍不是沒有私人停車場,但高昂的費用真的不是很多要養小孩的
市井小民負擔得起......
也不要戰為什麼要開車......兩個幼子不適合搭大眾運輸製造吵鬧
所以LP死捏著才把車給它開下去)
我相信很多用車的鄉民並不是錢太多每天開出去蝦趴用的。
然後也不是錢太多沒事去找露天停車場,而不是自己買大樓停車位。
如果可以遮風避雨誰要停露天????
就是沒錢......
===============================================================================
我上網搜尋了一下,發現這個174地號四月的時候被地政局公開標售了。
然後得標的是國泰建設。
所以我可以說這是把公有地賣給財團蓋房子嗎????
(我還沒有更過分的講賣給財團炒地皮......誰知道你是不是馬上要蓋)
這塊174地號,新聞稿上面寫原本是"都市計畫變電所用地"
所以這是公有地沒錯吧???
你TM公有地不拿來蓋有益於周遭民眾的設施。
拿去公開標售賣給財團....................
就算你蓋私人豪宅,地下停車位也是賣給那些買得起的人不是嗎???
這樣有體現公有地應該展現的用處嗎?
(現階段設公有停車場,不只我們周圍民眾月租可停,
假日來都會公園玩的外地車輛都停到進不去了......
你覺得這兩百多個車位沒有需求嗎????)
然後......還查到另一篇新聞稿。
新北市議會曾經有議員提案要把這塊地蓋立體停車場。
結果被交通局回絕了。
大概的意思是"按照法規要取得這塊地蓋立體停車場的使用權需要花14億"
(有錯請指正我3Q)
我不懂為什麼公家管的公有地還要另外花14億才能蓋立體停車場????
==============================================================================
最後,我想請問地政局賣掉這個停車場用地所轉換出來的錢(不知道幾億)
請問這些錢要拿來做什麼?????????????
好幾億的公家錢你不會跟我說要拿去投資吧?????
你與其賣地換這些錢,留著停車場甚至蓋立體停車場我都覺得強多了。
有種蓋公園,我這個市民一聲都不吭。
如果蓋成公園害我停車要另找,我摸摸鼻子沒問題。
但蓋成豪宅我就超級度濫。
我就強烈懷疑這有圖利財團的意圖。
財團花那幾億買這塊地,它之後轉換出來的價值絕對不只這幾億。
這中間沒有利益牽扯嗎????
===============================================================================
雖然我覺得市長防疫作得不錯,但就這件事情我還是很想去投訴。
如果法條規定可以公有地可以這樣賣我真的覺得要修法。
這公有地的用途我覺得一點都不公益欸我覺得。
不然就交代賣地的錢要拿來做什麼建設看看??
===============================================================================
(本文若版主覺得有違板規還請來信告知,
我覺得我應該寫市民信箱給新北市政府,請相關單位給里民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