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都更案中的民眾許素華,七年來他留守在被拆的家門口不願離開,過著帳篷人生的日
子。許素華是在圖書館工作的公務員,看似平順的人生卻因為住家被判拆屋還地後,完全
變調。
許素華的家是,民國53年,阿嬤透過建商朋友,向三重神明會舍人公管理委員會購買土地
。家人以管委會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書」,向台北縣建設局申請「營造執照」蓋兩層
磚造樓房。房子蓋好沒有完成土地登記,依現行法律上,他所擁有的土地、建物都沒有所
有權。
不過許素華強調,他們家有「三重神明會舍人公」出具的使用土地權證明書,因為「公私
協力」造成他失去家園。98年許素華被告拆屋還地之後,他將自己上班外所有的時間用來
研讀法律,開始寫陳情書,四處陳情,並拒絕建商的所有的補償方案。106年許素華的家
被拆除之後,他堅持留在原地,從睡小貨車,廂型車,到現在已經換了第三個帳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vYBPdnBQ2M&t=9s
侯市長要好好看一下這篇,從你當副市長開始就存在的不公不義案件屬實的話.將來必定是
你未來最大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