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名稱》 →徵符合舊換新條件的100cc(含)以上老舊機車
《物品狀況》 →至少要可以騎到新北市的任意監理站辦理報廢
《所 在 地》 →新北市,中和尤佳
《意願價格》 →3000
《交易方式》 →現金交易
《聯 絡 人》 →站內信
《結束時間》 →徵到為止
《補充說明》 →徵收條件為96年6月30日前出廠車籍在新北市的燃油機車,要辦理電
動機車舊換新補助,該車輛須為未申請過補助,有意割愛者直接約
新北市監理站辦理報廢程序,取得車輛異動報廢證明/機車回收管制聯
單,然後填寫共同申請切結書及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即可,或是
過戶給我讓我自行報廢也可以,過戶費150我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