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台北市:機車] 報廢符合舊換新之機車

作者: nicoangela (nico)   2021-11-30 17:06:37
《物品名稱》 →報廢機車或機車報廢證明&回收單
《物品狀況》 →待報廢機車或
半年內報廢之車輛單據(需於108/12/31前設籍於台北市)
《所 在 地》 →台北市
《意願價格》 →3000
《交易方式》 →詳談
《聯 絡 人》 →站內信
《結束時間》 →徵到為止(徵到會修改標題)
《補充說明》 →機車需民國96年6月30日前出廠以及符合汰舊換新補助資格,
並於108/12/31前車輛設籍於台北市,需配合填寫新舊車主不同人保
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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