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發現我在生活法律版上的文被轉過來了....
因為原文是要向生活法律版的版友們請益
所以花了不少篇幅解釋、生活法律版的強者版友的回答亦散亂在推文中
導致閱讀上可能會有些困難....所以在這邊整理一下那篇的幾項重點
[重點整理]
Q1. A主購溢收了好多錢,我可以告他嗎?
A1. 根據找到的資料,說不定可以告他准詐欺罪/背信罪
但生活法律版版友並未針對此問題答覆
我並沒有針對這件事繼續了解
但有興趣的版友或許可以朝這個方向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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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 A主購溢收我錢,我可以退貨嗎?
Q2.2 A主購因為民怨沸騰所以"自行"退款給我了,並請我退還他衣服
他說如果我不還他衣服,就要告我侵占,怎麼辦?
首先,侵占罪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會成立的
因為當初衣服的所有權是合法轉移過來的
(A主購有"給予"的意思、你有"接受"的意願、並且有合法委託代購)
也因為這樣
所以如果你不爽A主購溢收費用、想退貨
那麼也可以使用撤銷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