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在DC買賣板疑似遇到詐騙

作者: bard (8 8 )   2013-03-04 00:23:45
我不知道
你文章中寫的
你想要害我弟的原因是甚麼?!
所以只是因為我不賣你
所以 你就要把我弟也拖下水?
我其實搞不太懂你的想法
問題是我們兩個
然後你想拖個第三者下水??!
然後 他跟我們兩個完全沒有利害關係?!
這個跟 挾持人質有甚麼不一樣
再者 我沒有叫你匯款啊?!
你不是拒絕我了?
我又沒有一直說 快點匯款喔!
那...你還匯進來幹嘛?
再者...
我不太理解 為什麼我不能選擇人賣?!
你去光華商場
條件跟價格談不攏
你會這樣威脅老闆嗎?!
面交的地點也是
我就是不想去那邊面交
那我不去就是我心虛嗎?!
為什麼我就是不能
選擇說 我不要去警察局
就像是你不喜歡在車站一樣
我從頭到尾都是這樣
你不要 就算了
我不一定要賣你阿?!
那我就是不想叫我弟去那裏
你硬要我弟去
今天去的人又不是我?!
就像是 如果我說 面交地點在陽明山
你會叫你堂妹去陽明山嗎?!
那是種 感覺
我就是不要啊?!
你有不買的自由
為什麼賣家就不能有不賣的自由
然後就要被懷疑
是詐欺 可能是人頭帳戶
還有
我就連個FB的帳戶
都要被說有可能是盜帳號
我都沒說
你開個奇怪的
沒有任何資料的分身帳號
來加我...
我當下是真的覺得
別人以XX之心
度君子之腹
當下我就沒有很想賣了...
還有 我說我不賣了...
是有必要交代得很清楚說
我不在台灣賣嗎?!
現在相機已經賣給日本朋友了
我不在 DC板賣
因為被懷疑詐騙
我再日本賣不行嗎?!
賣家就是沒有自由就是了?!
對了 ! 我還是說 我要給你收據喔!
一般店家可以用收據 為什麼我不行?!
跟人借錢可以寫借據 為什麼我不行?!
你說不要了! 我有一直強迫說
你不跟我買 你就會怎樣喔?!
所謂自由 是指不影響別人才叫做自由
我怎麼覺得你是在剝奪我做選擇的自由
我覺得我看到你最後 寫的文章
好像在寫
因為我不賣你 你很不爽
所以你想要把我弟的帳號怎樣怎樣?!
我只希望不要波及到第三者
有這樣難嗎?!
你喜歡貨到付款 我喜歡有定金
你不喜歡 就不要買
我不喜歡 就不想賣
有必要 鬧得這樣難堪?!
※ 引述《aron0425 (aron)》之銘言:
: 事情經過的重點
: 某賣家po了我正好在找的的相機,價格低廉
: 我發了封mail過去,對方也丟了照片回來
: 物美價廉,是日文介面,沒關係,這價格對我來說划算,沒必要再喊價
: 我跟賣家說,我很想跟他完全這筆交易
: 我問那麼是在台北面交沒錯吧?
: 對方說對,但是要到3月,而且先交訂金
: 台北面交2400,4月南部面交3000
: 這是為了怕我繞跑不買
: (不是說好在台北面交?)
: 我說2400~3000太高,能不能訂金1000就好?
: (不是不給,少給點能否?)
: 對方說為了證明不是存心欺騙,所以兼持2400~3000
: (....)
: 我說,那麼能不能在交訂金的時候抵押個東西呢?
: (那麼總要有個實質保證吧?)
: 對方說,那麼萬一你不買我不是很吃虧?
: (原本是想再問對方,那麼至少留張身份證影本吧?
: 不過也擔心對方是不是會以為我拿這東西去幹麻,就沒問了。)
: 我說,好吧,這樣也很糾結,那麼訂金我給不過我只有一個條件
: 請你那邊窗口到新北派出所找我親戚取訂金
: (只要你乾淨,不怕在哪收吧?)
: 對方說,只願意在捷運站收取訂金,畢竟捷運站也有監視器
: (你金城武?劉德華?還北捷監視器已經進步到可以幫忙辨識身份?)
: 我說我就這一條件
: 對方說他不願意..
: 於是,我就上來問了,我不知道這版是否一定要有實質損失才能在這討論
: 更甚至,你他媽的沒被騙個五位數是沒有資格在這打看文的,瞭嗎?死菜蟲!
: 至於人頭戶,人頭電話,人頭帳戶,或是車手
: 我也覺得唬弄這點錢沒什麼意思
: 但是
: 或許是對方看我ptt帳號跟gmail帳號是一致的
: 早早丟了份帳號給我
: 所以才上來這問,這份資料該怎麼處理
: 扣除兩位大大的回答外,其他推文似乎都一直強調要我先去丟幾個子兒才有資格在這發問
: 我有查過ip,查過留學生板,基本上背景都無誤
: 所以如果有心欺騙我想也絕非本人的意思
: 其後對方又云,本來想可以交個朋友..有誠意其實也打算一千亦可(怎樣才算有誠意?)..
: ..我賣給別人3500,就是不賣你(那怎又在dc版刪掉說不賣了?)..我在代買板..(代買版我
: 到沒搜索到同id就是)..
: 對我來說這不太像問心無愧的樣子。
: 對我來說談崩之前對方只要錢,不給保證
: 有說要給看身份證跟寫張紙條之類的,不過對我來說
: 當兵可以撿到整T隔壁連上新兵的全部軍證(我丟給我連上新連長做順水人情換得好關係)
: 跟騎在仰德大道可以撿到戶口名簿(還謄本?)外加裝一起的爺,爸,媽身份證的資料袋
: (我還在永公路找了好久的地址才找到該戶人家),我不覺得這類東西很有說服力..
: 談崩之後,只要資料砍掉
: 我考慮去郵局匯個一塊
: (順從民意)
: 然後把單據匯到新北派出所著親戚通知對方口中的表弟,去那領
: 回該單據,若不領則讓該帳戶成警示戶
: 更甚至直接就近報案,也不跟你玩啥以資證明清白讓你直接去跑程序,之後要打誣告也只
: 是被勸掉
: 著讀法律的朋友聊過,這舉動有點踩線,但不越界,
: 違法的事不能做,至於賤不賤就看我,開心的話透過關係丟到深山的點
: 在通知你去爬
: 反正,普通人只能爬,有問題的壓根也不會去
: 總之,
: 你有你的遊戲規則
: 而我
: 也可以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 坐上牌桌,不是你愛下桌就可以下桌
: 最後
: 有人說獅子不用去咬誰來證明這是獅子
: (後面又補上雞巴人不用做雞巴事來證明..)
: 把時間用在母獅上不是更好...
: (就如把時間拿來玩雞..)
: 我得承認,這是比較有道理
: 至於網路買賣,我也跟該位賣家說過,我一向貨到付款或面交
: 至於網路預付有過兩次,但是都本著借朋友錢的精神,沒回來應該
: 能回來賺到。
: 這事我就一次說完,也就不糾結了
: 文長,祝各位買賣都能主客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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