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號要去調解的, 如果不想去需要做什麼嗎?
要打電話到法院先說明嗎? 錢拿不回來的機率太高了,多請一天假又多浪費錢.
如果沒去會怎樣嗎? 是否會影響判決?
※ 引述《GjayChang (張阿喵)》之銘言:
: ※ 引述《vick6339 (不想睡)》之銘言:
: : 今天收到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通知書
: : 似乎是要去調解?
: : 請問一下這個庭我必須到場嗎?
: : 上班日還要請假去調解實在不划算阿..
: 今天去了調解
: 因為Q0814已經去服刑了 所以只有他媽媽來
: 感覺他媽媽的態度是
: 因為我們當初有人堅持要告刑事 害他兒子要去關
: 所以也沒打算幫她兒子還錢 一切等他兒子出來自己解決
: 如果當時我們可以只提民事 他兒子就不用關了
: 而我的想法當然是希望把錢拿回來
: 告刑事的目的就是希望以刑逼民 逼他還錢
: 感覺她媽媽似乎不清楚如果民事和解 刑事有機會不起訴或緩起訴
: 不過爭論了一下就被調解委員制止了
: 調解委員大概是覺得 反正刑事都判了 人都去關了 也沒打算還錢
: 就趕快簽名簽一簽 就可以結束這個案子
: 最終結果大概就是拿到一張法院認證的債權
: 如果哪一年他有正當工作或名下有財產
: 就可以去申請強制執行這樣
: 至於沒去的人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