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手上有2個工作機會,懇請各位先進能提供一些意見,不曉得那一個工作機會,可以
比較能幫助之後到外商Notify Body工作,或是之後能比較容易在美國找到法規工作? (身
份已經解決沒問題)
醫療設備廠 法規專員
規模100人以上
部門法規人數只有1人
需處理歐盟、美國、加拿大、大陸、日本、俄羅斯、台灣、中東、TCF
產品為2級
薪水N(保障13個月)
法規輔導公司 法規專員
規模 法規15人
需處理美國、歐盟、日本、大陸、台灣、品質系統、TCF
申請品項眾多1-3級皆有
薪水N-5,(但薪水成長很快? 存疑???)
懇請各位先進提供意見參考,非常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