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這塊也不是說非常熟,但可以來試著回答看看
申請美國510k一個案件是申請"一項"醫療器材,不同的醫療器材是要分開申請的,我想耗
材包裡的棉片,鑷子和針筒都算是不同的醫療器材,但耗材中太低風險的器材可能屬於ex
emption,根本不用提出510k,所以有可能真正需要提出510k的只是其中的一兩項產品而
已
順帶一提,因為不確定你們的產品是自己做還是進貨的,如果是向其他廠商進了完整的醫
材(假定是針筒),重新包裝或貼標之後賣到美國的話,基本上是要由生產針筒的廠商自己
去申請510k才行,包裝者或出口商只要向USFDA登記註冊就好
※ 引述《joseph4229 (~~九色甫 (Joseph))》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小弟是法規菜鳥,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常看到許多整包(Tray or pack)販售的耗材
: 例如:
: A. 導尿包內含尿管、消毒碘酒、潤滑劑、針筒等…
: B. 腰椎穿刺包則常常有穿刺針、針筒、導管、管夾等哩哩扣扣的雜物
: (K964783:Epidural kit https://tinyurl.com/y7gmdw9s)
: 但我一直搞不懂,究竟這些套件的k number涵蓋的範圍為何,具體的問題是:
: 1. 如果一個套件包在申請的時候宣稱內含A、B、C三個東西,那麼到時候可以販賣只有
含
: A跟B的套件嗎? 再次以導尿包為例,假設A跟B分別是尿管以及消毒包,C是手套,如果
當
: 初申請的產品有包含A、B、C三樣東西,那通過後我可以順便推出一個不含手套的組合
嗎?
: 2. 那如果這個耗材包內含的東西眾多,假設有7個東西,裡面有3個比較重要,而另外
四
: 個只是一些方便性的東西(例:鑷子、紙巾等…),那麼廠商可以任意進行產品的搭配嗎?
: 像是推出不含鑷子,或是紙巾數量X2的組合?
: 會有這些疑問是因為看到許多大廠的耗材包都有多種不同的組合,而這些組合遠遠比廠
商
: 所擁有的k number數量還要多,然後上510k的資料庫看也沒有看到對於組合方式的特定
描
: 述(我是搜尋CAZ這一個product code),所以猜想是不是其實只要申請其中一種組合就
可
: 以一體適用整個耗材包系列產品?
: 但又覺得這樣會產生產品控管上的困難? 到底怎樣的變化需要申請一個新的510k產品證
號
: 似乎很難認定。
: 以上是我的問題,如果有什麼概念上的錯誤還請各位前輩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