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這些是常態嗎?

作者: douhavebrain (無)   2018-05-19 10:23:30
各位版大們好
先感謝各位在這裡無私的分享
小魯在學界工作4年, 最近想轉職, 在這裡得到很多寶貴資訊
希望成功轉職後也可以來貢獻一些訊息
最近在面試時有兩家公司很特別
想問問大家的想法/大家會怎麼做
公司1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5-19 11:09:00
就算接受offer後 公司調低薪水 你也可以不去
作者: karno (伍佰老師)   2018-05-19 11:53:00
你沒有錯 是臺灣的主雇關係病了
作者: elvenboss (Chun)   2018-05-19 12:39:00
聽起來公司二的人資是希望你先對這工作有興趣,然後再來談薪資。
作者: gingsow ((茶))   2018-05-19 13:06:00
公司二的狀況,我猜是電話跟Email的差別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5-19 13:30:00
第二家公司的狀況就是想把一切主動權拿在手裡,所謂:你若在我們簽核offer之後又回過頭期望更高的薪水 <-鬼扯公司給邀約(職位和薪水),勞方同意,這契約就成立了,要改條款就必須雙方同意。當然,實務上想必也有勞方真的向該公司那樣要求提高事先雙方同意的薪水,但公司無義務接受。好,反過來。公司提出未定薪水的職位之邀約,勞方居然也接受了。這意味著啥? 勞方同意接受資方任何薪水去做那職位的工作? 這性質可就和之前大不相同。這時候倘勞方對資方提出的薪資福利不滿意而要求改變,雖然法律上不是沒有抗辯空間,但是公司在法律上的地位就比較強了,上法院要推翻就需要更強的律師和更好的運氣。往好處想,公司只是單純"怕麻煩",不會真的靠這樣的契約惡搞員工。但是,如前述,真要玩,這種契約讓員工失去重要先手。建議談判過程至少堅持不低於自己的期望薪資。另外當然是保存必要的證據,以及多觀察公司的各方面。畢竟以本案事實來看,公司事實上已經在邀約方面反口過後續談判會否繼續努力,以及受聘之後,公司命令員工執業是否也會秉持這種步步進逼的改口風格,得發文人自己在談判過程多看多問多聽之後小心下決斷。簽約之前資方和勞方是麻杆打狼兩頭怕,一但簽約,原則上就是照契約走。有些條款簽了,上法院打官司也救不回來。實話講,對第二家公司最簡單的作法是趕快找到別家公司的邀約作為談判籌碼。
作者: kenseifan (愛的太盲目)   2018-05-19 17:07:00
2還蠻正常的 不用介意.就等他們評估完 你再來評估薪水
作者: ivan1209 (根本科科)   2018-05-19 23:46:00
美國的話就告知薪水多少,你同意過後才會正式發offerletter 他這樣不講數字真的到時候亂開你怎辦?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5-20 10:02:00
聽過好好先生嗎? 反正人家的要求你一律答應。然後,根據某個老闆的名言,也許有一天你就會被老闆賞識。十萬的身價,五萬就可以請來操到爆肝,爽!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8-05-20 10:47:00
公司1如果風評不錯,會在去面試一次,公司2還是會去複試,等拿到正式offer在決定是否要去
作者: richyknow   2018-05-20 12:20:00
公司1應該是老闆換人所以想重新評估我猜
作者: bluecopter (大家愛潛水)   2018-05-21 23:44:00
第二間其實是先確定你有興趣 你說好之後才發offer 如果offer價格不滿意不是當初你跟他們說你想要的樣子當然可以說不要呀 因為那和當初約定不符第一間當然去面試 你工作久了就知道面試的東西真的不用想太多
作者: focker (focker)   2018-05-23 00:41:00
40k...能養家嗎 還好轉職了
作者: Ommmmmmmmmm (Ommmmmmmmmmmmmmmmmmmmmm)   2018-05-28 23:25:00
你是不是覺得拿到offer就一定要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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