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的部落格就兩邊同步進行,PIXNET跟BLOGSPOT!
痞客幫是因為文章很容易被搜尋到,發文的功能很好用,所以也經營了好一陣子。
但因為版型與工具方面能自訂的自由度比Blogger(or WP)來的差,所以就於幾個月前開始
摸索Blogger。
Google廣告的部分兩邊都可以掛,但不知道是為什麼,Blogger這邊的利潤好像比較高?
(從google analytic的chrome套件查看的)
這樣代表的是Pixnet就算把ad掛在pixnet版型上也會抽%的意思嗎?
(還是說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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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請問一下,同一個googlead編碼,可否放在兩個不同的網誌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