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自製桌遊的界線?

作者: image13 (半程馬拉松小子)   2014-12-12 08:00:29
大家的說法都不大相同,
有的人認為自製不營利可以,有的人認為不行。
那我舉更實際的例子好了,
我目前課堂上使用
1. http://ppt.cc/3GXu 用自繪紙卡取代Quarto的棋子。
2. http://ppt.cc/VgZe 影印卡卡頌地圖版塊,
以卡卡頌的記分方式當成小組獎勵的其中一種方式。
3. http://ppt.cc/Jn4F 將「奶油與派」的派影印後剪下。
像這樣的教學應用,可以還是不行呢?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4-12-12 08:26:00
影印那個已經違法了 就像你印原文書一樣要影你就要註明出處(來自那裡) 至少給自已一個保障
作者: comaday (你的真實中有我嗎?)   2014-12-12 08:28:00
就像學校電腦都是正版軟體,你教學生用盜版,不ok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4-12-12 08:30:00
你還要打幾個字 或在班上宣道 此道具僅供教學使用無任何營利行為 註上來源 最好有作者同意的mail如果你自已小圈圈還無所謂 可是你已經公開了 就像你的論文被別人拿去用 還公開發表 還不說是你寫的 你會爽
作者: hikaruketsu (Herr 小美)   2014-12-12 11:30:00
第二點,買一盒卡卡頌不難吧?用3M口紅膠可以重複貼第三點,買幾個PIZZA拍照就好了。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14-12-12 11:36:00
影印書籍作為教材使用,法律有規定在某個範圍內不違法不然的話全台有8成的老師都要觸法了至於桌遊恐怕沒有相關的規定,也可能無法類推適用
作者: hikaruketsu (Herr 小美)   2014-12-12 11:50:00
有這條?我只知道學生可以個人使用,沒看到老師可以影印當教材。幾年前不是開始查了嗎。http://ppt.cc/3r6t 講不清楚合理範圍的經濟部=_=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4-12-12 12:15:00
要教學使用的話 為什麼不聯絡天鵝堡協助呢? 它們對學校教學使用還蠻熱心
作者: slam (旅人)   2014-12-12 16:49:00
通常書的教學影印合理範圍記得是不得印超過一定比例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12-12 18:13:00
比例基本上有點自由心證啦...不然就是要看判例。
作者: xxxlin (xxxLin)   2014-12-13 09:38:00
好方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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