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哀家不是念法律的,在法律的觀念上有錯請不吝指正,謝謝:)
最近交易文的爭論悶燒,燒得不亦樂乎
個人的看法是這樣,如果一件事情有了爭議,那先看合法與否
合法才有合理的空間,不合法說再多都沒意思
(法理情,不是情理法)
PTT站規基礎
PTT是建立在學術網路之上,因此受到以下兩者的規範
1.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2.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這也是站規的基礎
1的第九項對於營利有最明確的限制,
九、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何謂營利?
我自己的看法是以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有沒有課稅為標準
有課稅就表示是營利,沒有課稅就表示這不算營利
(如果有人能提出更詳盡對於營利的定義請不吝指教)
依此標準,二手拍賣算是營利性商業活動嗎?
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
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因此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
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而出售,以上不屬於被
課稅的範圍。
既然沒被課稅,表示這不被認為是營利性商業活動
因此並不違反1的使用條例第九項
若然交易文合法,就不應該受到歧視,更不該成為被攻訐的對象
如果大家都說甚麼不想看甚麼不想看,然後就開始消滅,那討論板乾脆關一關算了
尊重其他使用者,這應該不是難事
都有人喊出三個口號,希望不是喊喊而已,而是靠實際行動改變這一切:)
再來是個人對於板主的一些想法
對於交易文的議案,處理得真的很草率
一個人拋議題出來,中間完全沒有政論發表、沒有連署,沒有配套
直接就送進投票所。
這樣並不是一個合理的民主程序
如果這樣就送議案進投票所,那我每天都在家喊阿狗下台,
怎麼現在也還沒開始投票表決?
如果這樣就能辦投票,改天有其他種類的文章被打壓的時候也請板主比照辦理
雖然不知道到時版主是誰就是了。
最後送上哀家自己很喜歡期勉自己的一句話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PS:有沒有法學高手願意出來指正的,我被打臉無所謂,重點是希望任何事都合乎法理,
而不是一有議題就淪為筆戰亂戰酸戰,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