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有提到之前個人、店家辦活動 板標改了
那是在早期 還沒有店家文規定的時候
新的板規裡面 不知道有多少人注意到 大戶被規為店家一類了
大戶要怎麼定義 規範 是制定板規時寫不出來嗎
如果大家都沒意見 那我寫出來做什麼
滿足大家喜歡批鬥的需要嗎
就像呂兄所講的 團購的時候你在乎過這個嗎?
2.最近的投票 就是個意向調查
調查不可以辦投票的嗎? 有反感 認為草率的意見
或者覺得要討論到很具體 才可以辦投票
那是提案表決啊 也是投票的一種
今天我也可以先放著 讓大家討論出個所以 討論出個結果我們再來辦
然後如果討論不出個什麼東西 具體方案呢 ?
是放著就不理 還是板主要自己擬方案?
誰知道想朝這個方向的人夠不夠多
之後就又變成
啊板主都不做事啦 板主都高高在上 不聽板友意見啦
調查意向->草率 咨意妄行
不調查 沒後續發展-> 懶惰 不做事 高高在上
不調查 有後續發展-> 你確定你看的是PTT桌遊板?
之後的板主能力看起來很好 相信有辦法解決
期待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