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絕版事件上版內該立個標準了!

作者: dean1990 (狄恩院長)   2016-06-27 09:54:24
建議「絕版品」定義如下:
1.
「絕版品」係指經書面詢問特定出版商(人)後
該出版商(人)回函表示該遊戲現在無庫存且已不再印刷者
如查曾印刷該遊戲之出版商(人)已經解散或破產(死亡)
該遊戲視為「絕版品」
(建議增加置底文臚列絕版品)
2.
「絕版品」僅代表特定出版商現在已不再印刷該遊戲
不代表所有出版商皆已不再印刷該遊戲
也不代表市面上已沒有任何通路可以該遊戲之定價購得全新品
亦不代表該遊戲未來沒有重刷的可能
3.
如欲以「絕版品」、「絕版」或類似字眼作為交易廣告者
該交易標的必須為置底文「OOOO」有臚列者
且於該文章的底端必須加註如2的說明
不過定義的清楚
反過來可能增加投資者炒作的空間就是了……
謹供大家參考
尚祈指教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6-06-27 10:10:00
基本上做不到 真正的絕版遊戲太多了光是像星海爭霸(非risk) 深入絕地1代 冰與火1代...各種ffg確定不再刷的遊戲, 其他很多像是限定版本 如波多黎各10周年, 各種大盒版, XX周年版, 或是特殊版本如avalonhill某些豪華版的遊戲
作者: tony332976 (tony)   2016-06-27 10:18:00
負責整理的人感覺很麻煩(?
作者: WatsonChao (花枝)   2016-06-27 10:21:00
可以先列出熱門絕版品,應該也滿多人常逛bgg,英文也很行,人多力量大
作者: lin0817 (lin0817)   2016-06-27 10:35:00
其實如某些版友,標稀少,國內難買等,進退兩可
作者: joaoio (硯に棲む白)   2016-06-27 10:40:00
太耗工了 基本來說不太可能辦到
作者: anya1978 (小茹)   2016-06-27 10:40:00
這樣想買的人,可能難買到便宜的絕版遊戲了。因為他知道他的遊戲是認證絕版貨,訂價應該高上去。沒被認證還不敢賣太貴。
作者: sckirin693 (阿醒哥)   2016-06-27 11:18:00
魔幻海戰這種限量的算絕版嗎XD
作者: ACRM2929 (司馬娘)   2016-06-27 11:22:00
我的想法:直接禁止絕版、難買等字眼,寧錯殺不放過
作者: bearbee (梅雨季)   2016-06-27 11:26:00
應該讓賣家自己舉證桌遊已絕版,再讓版主收錄相關資料到精華區,精華區沒有的就不能用絕版的名字販賣大家幫忙整理這樣反而會便宜到特定賣家
作者: thliu731 (鱷霸)   2016-06-27 11:47:00
同意樓上,販賣號稱絕版品需自付舉證責任,否則就要刪文
作者: kaidou511 (kaoru)   2016-06-27 11:56:00
如果真這樣搞 某些遊戲將不會出現於PTT販賣了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6-06-27 12:00:00
不過講真的 真正的絕版遊戲並不需要特別標示絕版會做功課的人自然會做
作者: TWUYW (來個旅行吧)   2016-06-27 12:12:00
其實反過來說,只要出版社沒有標明下次出版計畫的遊戲,是不是當下就可以視為絕版了?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6-06-27 12:36:00
其實只要在那種明顯過渡抬價的賣文下面踢爆就可以了
作者: iamtak (風翎)   2016-06-27 12:39:00
我支持列絕版提醒清單的作法 ,雖然覺得買賣是兩家自己的事 ,並請強力宣導買家一定要做好功課避免不爽的提醒 。感覺跟以前政府要採取措施對付詐騙好像 :-D可以請有心的高手們提供一些方法或門路在專文中來建議新進買家如何得知客觀公道的遊戲價格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6-06-27 13:02:00
我覺得OOP OOS INSTOCK這類註明比較實在而且你怎麼知道公司現在跟你說不出 那天有跑出個幾十周年豪華限定版之類的 XDDD
作者: lyharthur (阿勛)   2016-06-27 13:57:00
基本上 上Bgg或美亞或德亞或eBay 就能知道是不是絕版品啊
作者: arkon (東方神秘力量)   2016-06-27 14:02:00
這幾天討論事情火藥味挺濃的...
作者: kaidou511 (kaoru)   2016-06-27 14:18:00
根本因噎廢食 不如交易文第一行規定加上"購買桌遊有賺有賠 購買前請詳閱亞馬遜網站"問一個問題 若避開"絕版品"而以"稀有品"來販售算嗎?
作者: KenWang42 (KenWang42)   2016-06-27 14:31:00
列不完的啦...現在google這麼方便 買東西不做功課怪不得人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6-06-27 14:44:00
分流出一個專門的交易板比較實在
作者: lucifershen (黑色)   2016-06-27 15:06:00
什麼時候濫用PTT盈利還能合理化了? 怪被騙的人不做功課 和詐騙集團87%像
作者: Yaysi (Yaysi)   2016-06-27 15:08:00
我覺得買賣文比照gs版會比較方便查詢
作者: nornor0415 (FHD)   2016-06-27 15:11:00
為了那些被轉賣或買貴又心靈脆弱的人定義這些空泛又容易引起爭議,而且會需要大量時間整理的版規毫無意義.市場請回歸市場機制就好.光是定義絕版或賣貴就不知道多麻煩了 何況臚列?
作者: chuang1024 (chuang)   2016-06-27 15:14:00
改用[絕版]?[稀有]? 有的遊戲其實算"斷貨"
作者: lksh410281 (McCoy)   2016-06-27 15:16:00
...一直強調市場機制 這裡是市場?
作者: chiasuyi (阿格)   2016-06-27 15:17:00
惜(自)如金
作者: hisashilie (憂能傷身)   2016-06-27 15:17:00
不如開個二手桌遊交易版,回歸市場機制吧
作者: lksh410281 (McCoy)   2016-06-27 15:17:00
我覺得絕不絕版就不用硬性規定 直接一條營利水桶即可boardgamesale 蠻好的阿
作者: nornor0415 (FHD)   2016-06-27 15:26:00
寫個信問出版商 待出版商回覆就可以了<=好像很簡單但是bgg有多少品項?這件事誰作?再來就是這個「絕版狀態」一定是個會隨時間變化誰來維護這個「絕版狀態」清單?
作者: hisashilie (憂能傷身)   2016-06-27 15:29:00
就是這不應該是市場,才會說不如開個交易版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15:33:00
不認同資訊不對稱 賣方查得到的資訊買方應該也查的到
作者: hisashilie (憂能傷身)   2016-06-27 15:43:00
「小妹」當初應該多買一點的
作者: kaidou511 (kaoru)   2016-06-27 15:54:00
請問以下遊戲有無"絕版" A.小吃大胃王2 B.殭屍小鎮1代C.BOOM炸彈(倉木村)D.犯人在跳舞中文版 E.古墓迷蹤(舊)F.羅馬競技場(舊)G.倉庫城擴充(舊) F.白教堂血案中文版再問個問題 若我願意原價賣絕版品 還需要做上述工作?瞭解 感謝回覆 您希望不要有人亂唬爛"絕版"而抬價
作者: conan79124 (耶)   2016-06-27 16:10:00
如果出版社不再刷但網路通路商買的到算絕版嗎,如果出版商不再刷但只有一兩家網路商還有貨算絕版嗎,如果出版社不再刷網路上買不到但隔壁的桌遊店還有貨算絕版嗎
作者: hisashilie (憂能傷身)   2016-06-27 16:10:00
以後記得買遊戲要索取發票才能當證據,好累
作者: kaidou511 (kaoru)   2016-06-27 16:16:00
那如果出版商沒有明確回覆"往後不再刷" 而是回覆"目前尚未有再刷(版)的計畫噢" 這樣要如何判定呢?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16:18:00
不懂你回覆我的部分 買得到全新品就不是絕版品?另推樓上 kai 大,出版商應該都是回覆沒有再刷計畫
作者: conan79124 (耶)   2016-06-27 16:21:00
依定義應該是所有遊戲被印完就是絕版期,等下次重印的階段就不是絕版期這樣XD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16:24:00
為什麼會「可能有買方以為絕版但賣方知道尚未絕版的可能」驗證是否絕版,照你說的寄個信問出版社就好
作者: ebv   2016-06-27 16:26:00
我是覺得有人濫用絕版二字營利並不是分版就能解決~只是把它變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16:26:00
怎麼會有資訊不對稱?
作者: ebv   2016-06-27 16:27:00
成別版的問題而已,定義絕版以及杜絕營利是不同層面的問題如果要分版是不是又要回到啥麼文要留在本版的萬年問題?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16:31:00
不知道絕版就自己寄信去問啊... 雙方都可以簡單找到的資訊這不是資訊不對稱吧?
作者: iamtak (風翎)   2016-06-27 16:36:00
反正提供一個合理的參照就好了,至於是否想要賣貴或願意買貴,那真的不是看倌們能管的事。也不能總是說被詐騙的都是沒知識的死老百姓就完全不管。
作者: conan79124 (耶)   2016-06-27 16:37:00
一般人對絕版品的印象是出版端跟通路端都沒有庫存,而要得知所有通路商狀況根本不太可能,連出版商本身都不一定知道,依本文定義只會讓一堆遊戲都變絕版品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16:38:00
我不認為本板有「賣家未盡查證義務就隨便稱絕版」的情況頂多有「對絕版定義不同」,例如認為露天沒賣就是絕版照本文定義,古代算絕版,美麗島風雲2、龐氏騙局、大稻埕應該都算是絕版吧?了解,那對於同桌遊不同出版商、不同版本應該都是分開吧?買家也是會詢問去信廠商是否絕版吧另外,廠商有時說詞朝令夕改... 所以清單維護可能不簡單
作者: ACRM2929 (司馬娘)   2016-06-27 17:50:00
有沒有可能假造出版商的回信?
作者: alvinns (啊勒...)   2016-06-27 18:05:00
版上有被"絕版"欺騙的案例嗎?我是覺得有人謊稱絕版品賣高價,除了看起來不爽以外好像沒啥危害啊。要防止以後出現受害者的話,那規定交易文一開始要放桌遊版的聲明就好啦。然後真心認為建立絕版清單做不起來也無法即時更新
作者: KenWang42 (KenWang42)   2016-06-27 18:30:00
光GMT的遊戲就破百了 這還是好查證的...
作者: alvinns (啊勒...)   2016-06-27 18:48:00
雖然狀況不太一樣,我曾經寫信問摩埃何時會出鋼鐵與火藥中文版,當時回答我目前無此計畫,但過沒幾個月就出中文版惹...一年一次真的夠嗎?我相信一季一次是做不到的。況且,在批踢踢高價買絕版品,連去咕狗查證一下都不做,真的期待會去比對落落長的名單?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6-06-27 19:00:00
Google吧我個人是反對做這種勞心費力又意義不大的事情
作者: livingocean (livingocean)   2016-06-27 19:20:00
認為要規範的 是針對所有廣告不實?還是針對絕版兩字?幾成新 無損 也可能廣到不實(認定不同) 是不是也要規範怎樣算幾成新? 怎樣算無汙損(照太陽褪色算汙損嗎)?如果只是針對絕版兩字 我倒好奇為何有些人對絕版特別敏感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7 19:56:00
開始有人模糊焦點了,呵呵
作者: DVE (看得神,就得真理)   2016-06-27 20:27:00
與其做絕版清單,在置底文教新手如何在Google、BGG、網拍查證還比較有用。給他魚吃,不如教他怎麼釣魚。我完全不認同「只有賣家跟投資者才會有詢問絕版與否的誘因,」不然以前的馬尼拉3000、關原3000還有人買是怎麼來的,就是有人會想收藏。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6-06-27 20:32:00
會有人跟你說 不管啦 你這是暴利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0:43:00
本文的焦點在於"規範絕版",若上面livingocean對幾成新 無損 這些字眼有廣告不實疑慮~請另開一討論串不同議題請立不同法規(板規)~不同訴求請另外提出
作者: lyharthur (阿勛)   2016-06-27 21:04:00
那不標絕版 賣很貴 這樣你不就解決你說的謊稱的問題也能讓想賺的人賺錢...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1:08:00
樓上所說當然是OK阿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7 21:27:00
騙人就是不對,居然還檢討買家說人家沒做功課活該講這種話的人還要不要臉啊?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21:28:00
樓上,大家對絕版的定義原本就不同,怎麼會有騙人之說?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7 21:31:00
還是這些都中國人來的?我是有聽過中國人的確價值觀就是這麼扭曲,買的人買到貴的或買到假貨,都是笑買家而不是譴責賣家。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6-06-27 21:31:00
這篇不就是想要弄出一個板上通用的定義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21:34:00
定義都還沒有確認為共識,就說賣家騙人,這不太對吧......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1:36:00
絕版的定義雖然尚未明確~但之前某人的絕版很明顯跟絕版差之甚遠......我們無法確定該賣家是故意或非故意...但就行為上確實是"騙人"的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21:44:00
文章已被刪掉,且該作者多次修文,不確定樓上指的絕版品項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1:44:00
那就是你沒跟上資訊 你沒跟上資訊怎麼跟我討論呢?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21:45:00
我有提到作者多次修文了......印象中該文的絕版,確實是露天找不到的商品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1:46:00
所以你還是沒跟上資訊阿XD 你看到的是修文後的內容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21:47:00
但該文經過多次修文,我不確定我看到得跟您看到的是否相同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1:47:00
露天找不到 但國外供應正常(國外價格非絕版)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1:51:00
我沒保留下該篇資料~但我確定有人推出行情價我是覺得A對__定義 跟 A所做的行為是兩回事就如A覺得摸B胸部不算性騷擾 但B覺得算~那就算不然大家都用"自定義" 那世界豈不是一片美好?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21:55:00
我認為對於「絕版」定義的不同,會影響賣家是否寫下絕版性騷擾的舉例我不太清楚... 不過應該有性騷擾不成立的案例
作者: airfirewolf (月半月半子)   2016-06-27 21:58:00
我同意你所說的~~我自退一步~我對板規定義"絕版"樂見其成~~~但我內心覺得輿論比板規更有牽制力所以回到你所說的"每個人對絕版的定義不同"~eno跟我還有你對"騙人的"定義也不同 所以說騙人不為過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6-27 22:09:00
了解,重看一遍後有理解您的想法,謝謝您的用心回覆及指教
作者: xfirefox (fox)   2016-06-28 02:23:00
看大家吵成這樣,我依法律層面來提1點看法:(我非法律系,以下狀況 模擬,歡迎法律系多多指教)絕版品的意思依照普世法則就是不再出版了,除非原所有人轉賣所有權後之買家再次出版,賣家抬價賣絕版又遇到很閒又有閒錢的買家,那就得小心被活活玩死,因為有個刑法叫作詐欺 ;買家若舉證因你不實廣告而購買以至於因資訊錯誤而造成金錢損失,賣家亦可反駁 “沒抬價這是訂價策略/絕版的指是目前市面上沒貨...”,雖然官司輸贏未知 (胖達人...) 實務上得看下列要件的因果與關聯性:“法官心證/證辭與證據/賣方人格/實際行為/當時想法/真實受害者/損失之金額...”但只要細想實際上得付出的時間成本與可能造成的無形損失(機會/聲譽/工作...),就知道怎麼說都是一筆很不划算的買賣(只要遇到乙次,最血本無歸了)。是故我覺得各人之抉擇最終還是得各自去承受:因詐欺而被法玩/因付出較多的錢而省下時間/因付出時間搜尋而省下費用。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最終都逃不過時間檢驗。不好意思嘮嘮叨叨寫了一堆想法,不喜請包涵。
作者: tinyfan (小風扇)   2016-06-29 08:26:00
其實你可以直接發一篇文...桌遊界哥白尼才用推文當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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