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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yours (Lit it be)
2018-04-28 14:31:03聖胡安 有張事件使用情形待釐清:
=> 總督拜訪 (英文卡名:Governor visit)
1.
這張事件牌寫明"可以重複選取已經被選用的角色"
請問最後一輪的情況下 如果已有人選"建築師"蓋了第12棟 (call game)
此時若後面的玩家打出該事件卡並再選一次"建築師"
那麼已蓋滿第12棟的玩家是否可以進而蓋出第13棟建築物?
2.
選職業卡時,玩家可否故意PASS,也就是放棄掉自己選職業的權利? (因戰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