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我太小氣?

作者: seashroom (海蘑菇)   2013-08-22 01:29:33
※ 引述《Hawk123 (Hawk123)》之銘言:
: 女友之前跟我借SONY的筆電
: 因為筆電是新買的
: 又花了四五萬元
: 所以我一直都很小心使用
: 是因為他自己也有一台筆電
: 只是用了很久了
: 效能很差
: 所以我本來不大想借
: 結果他靠北我說我對他很小氣
恕刪
我以為人與人相處若要融洽,重點在於體貼和為對方著想
看到很多人說男生小氣,還冒出鉛筆法拉利等等有的沒的,感覺都複雜了
事情不就是:我把我珍視的東西借給妳,而妳弄壞了嗎?
(不管是為了金錢、紀念價值或其他理由珍惜。
一個月賺幾萬塊,愛護萬把塊的筆電錯了嗎?)
若真的站在對方立場,是不是覺得真是抱歉弄壞你的東西害你難過了?
從自己出發:我是你女朋友,你怎麼可以跟我計較!
不論東西的價值、意義,實際上原PO女友就是傷害了原PO情感呀
是自己人也許真的不能計較,但舉個例子
我很愛我的機車,如果我媽把我的車弄壞了,我勢必不能對她咆嘯/痛毆/求償
但我就不難過嗎? 我媽就不會感到抱歉嗎?
就算筆電砸了男生還可以故作大方,好幾萬塊的東西,肉還是會痛阿
女生有沒有上前呼呼秀秀? 沒有。 「你怎麼可以跟我計較」
這不是一個將心比心的舉動
如果男女互換,女孩淚眼汪汪的控訴男生把自己的心愛之物弄壞了
男生卻說「妳不能計較」。應該沒人會噓女孩小氣吧
於是我就納悶了
是時代變了,最基本的尊重和感到內疚的情感不復存在?
還是版上神人多,幾萬塊的筆電隨便砸不心疼呀?
作者: zed9104   2013-08-22 01:31:00
這篇中肯 其他護航論點都偏離"偏愛的東西"跳針 不知所云
作者: zed9104   2013-08-22 01:33:00
應該說是珍愛的東西 況且原PO再三告誡 還是用壞了就代表女方根本沒把這件事當一回事 很自私的一種想法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3-08-22 01:34:00
媽媽是不能選擇的 女友可以.....我一直認為這才是重點
作者: zed9104   2013-08-22 01:34:00
還有人要體諒女方的邏輯 她的論點還有邏輯可言嗎 ~"~
作者: e741000 (複利葉。腹便。幫浦拉絲)   2013-08-22 01:36:00
男方只是想要一點悔意哪知道女方回他幹意
作者: w00850 ( Su)   2013-08-22 02:32:00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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