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我覺得最美好的事情就是相愛 所以如果妳覺得非嫁不可
1.請男的開源
不過這也不是想就能行的事情
2.房貸五百+裝修+頭款+不可能過戶
我推算如果租這樣的房子一個月要兩萬(差一點就因為婚姻別計較了)
一個月的房租/水電/第四台/網路費加總假設在25000
那妳就每個月給男方12500當作支付這些(原本妳單身也會需要的開銷)
這樣一來 男方等於有22500可以運用
妳也住的心安理得 他也不能說因為都把錢花在房子其他不出
然後你們再討論 要怎麼分配公基金
EX:每個人每月拿出15000 支付其餘開銷
有時候換個念頭想 會好一些的
※ 引述《happyatt (happy all the time)》之銘言:
: 文長!!
: 男31,女29,交往八個月,感情很好,計劃明年結婚,育一子
: 男女方薪資皆為實領55k/月死薪水,皆無父母金援支助
: 男方存款因近期整修房屋而歸零
: 整修完後,男方家人請男方開始支付家中房貸近五百萬,35k/月,共約13年
: 再扣除男方基本花費(吃+交通)10k
: 男方每月僅剩10k可運用
: 女方原則,兩人費用需要兩人共同圴分
: 但考量現況
: 日常開銷、結婚、懷孕、生產、月子、小孩、買車等未來13年的經費
: 男方盡全力也只能有限度的承擔(每月1萬是要承擔什麼..)
: 女方感受到的是
: 男方家人將男方的薪水大部份存入房屋中
: 而認為其它花費理所當然由女方支付
: 女方覺得不公 (先自我承認是小氣鬼
: 這個問題困擾女方多時..
: 想求助大家解法
: 1. 省錢
: 已決定登記,免除婚禮聘金戒指
: 婚紗挑便宜的、蜜月挑台灣或日本
: 但過度壓縮生活品質,副作用是 慾望衍生出怨念...
: 2.共同攤還房貸
: 但女方不接受無償幫還,需要對應的法律保障
: 只希望能擁有付出金額的對應持分比例
: 但產權於家中長輩名下,長輩表明不過戶
: 3.小孩晚點生
: 再晚下去就要高齡了
: 但從懷孕產檢安胎生產做月子養小孩保母費幼稚園學費等等
: 13年內都是算不完的花費,我無法接受獨自承擔
: 我問男友怎麼辦的時候,總換來一句「想太多想太遠」
: 女方感受男方對未來沒有規劃
: 4. 出借積蓄
: 女方省吃儉用存五年有一筆百萬積蓄可運用
: 考慮拿出來借給男友還貸款,縮短還款期限
: 但女方是小氣鬼,怕兩人關係有變數,男方不還
: 也擔心以後看到男友亂花錢時,會控制不住脾氣,為了錢而爭執
: 由於每個人金錢觀不同
: 每個人總有幾個,自己甘願但別人不理解的花費..
: 所以我一直很希望財務能獨立
: 即時結婚也不要攪在一起
: 兩人花費共同承擔
: 剩下大家各花各的 瀟灑不互相干涉
: 但是....現況似乎不允許
: 證嚴法師說,人不要愛計較
: 但在貧儉家庭下成長,好難開悟..
: 誰能給我智慧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