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交往的意義

作者: ophen2 (*酸掉的奶茶*)   2013-09-24 19:03:12
※ 引述《kissmenow (紅燒翅膀我喜歡吃)》之銘言:
: 最近突然冒出這個疑問
: 究竟交往的意義是什麼
: 如果兩個人相處互相都很有好感
: 那就一路走下去直到步入禮堂就好了
: 為什麼一定要有「交往」這個過程
: 感覺好像只是在「模擬結婚」
: 如果今天兩個人沒有所謂的「交往」卻又同居一起生活
: 大家可能都會覺得很奇怪
: 但究竟為什麼不可以
: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說避免對方再跟別人產生曖昧之類的關係
: 但是如果兩個人今天有感情在的話就不用擔心這些不是嗎
: 感覺很像是以交往之名行束縛之實
: 當今天大家都有選擇權的情況下
: 如果對方選擇不要跟自己繼續走下去
: 那我大可也選擇另外個人不是?
: 有請各位版眾解惑
一路走下去的這個過程直到結婚就算是在"交往"了吧?
所謂的有好感其實只是曖昧階段,講白一點在這個階段
你根本不知道你是真的喜歡對方,還是只是喜歡"曖昧"、"戀愛"的感覺
所以才會需要"交往"的階段,分清楚自己的感覺,分清楚彼此是不是適合
當然,也許對於互有好感且十分契合的情侶,這中間的界限大概也很模糊吧
阿宅宅我跟閃光就是屬於這一類XD
作者: ohmygodha (paradox)   2013-09-24 19:34:00
哈哈 原PO自己講的話就有點矛盾了 我也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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